市数据局解读《十堰市政务服务下沉工作方案》

索引号
000014349/2024-55343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市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1日 15:40:04

一、起草背景

基层政务服务的水平是评价政务服务工作优劣的关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指出,要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力提升行政效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4〕8号)指出,深化共同缔造,协同推进资源平台服务下沉,进一步向基层下沉有现实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事项。同时,省委关于共同缔造相关工作要求,分类梳理政务服务下沉事项中下放权力、责任和服务情况,优化政务服务下沉事项清单和资源保障,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政务服务事项下沉的前提是不改变事项的行使层级,通过在基层增设窗口、授予下级部门受理或办理权限、网上办等方式把业务向基层延伸,拓展事项办理地点和路径,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力提升行政效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4〕8号)

3.省委、市委关于共同缔造相关工作要求。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4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主要阐述了政务服务下沉工作的主要方向、目的及意义。

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从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上下联动、坚持数据赋能三个方面,阐述了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第三部分为“工作任务”。明确了六项具体工作任务。一是明确下沉事项及方式。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全程网办等方式,实现服务前移。建立健全下沉事项动态评估和优化调整机制,严格按照事项下沉程序实施。二是优化基层服务站点。

打造特色政务服务社会化服务网点,实现政务服务下沉的个性化服务。三是做优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做好下沉事项的引导办、帮办代办等工作。四是深化综合窗口模式。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逐步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综合窗口模式,实现更多政务服务“市域通办"。开展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规范窗口服务标准。五是推进服务“数智"化。数据赋能政务服务,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云”办理。持续深化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自助办、远程办。六是延伸数据和平台。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调研了解部门数据共享需求,梳理数据共享清单和系统对接清单,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将数据资源、业务系统向基层窗口延展,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时限,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路”。

第四部分为“工作保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打造服务品牌、加大宣传力度三个方面阐述了开展政务服务下沉工作的体制机制保障及工作要求。

四、事项梳理及征求意见情况

《方案》附件为《十堰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清单(2024年版)》,经梳理并征求相关市直部门意见,确定下沉政务服务事项145项。其中,市人社局下沉事项51项、市医保局下沉事项45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沉事项13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沉事项10项、市公安局下沉事项4项、市行政审批局下沉事项4项、市卫健委下沉事项2项。

(一)前期征求意见情况。5月31日、6月1日,市数据局召集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及茅箭区共同缔造试点的五堰街办、茅塔乡召开政务服务下沉工作推进会,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建议。6月4日,为进一步明确下沉事项,市数据局召集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茅箭区行政审批、人社、就业、医保等相关部门开展事项下沉研究,完善事项清单。6月13日,市数据局负责同志会同茅箭区政法委、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召开政务服务下沉工作推进会,对政务服务下沉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部署。在征求了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39个部门意见后,初步确定下沉事项188项。

(二)完善情况。按照7月4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基层需求和承接能力,市数据局再次组织市直部门重点针对下沉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7月中旬,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到房县、郧西、张湾等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实地了解基层当前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窗口运行、网络等情况以及基层实际需求。7月26日,结合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市数据局又组织编办、司法、人社、医保、税务、公积金、不动产、十堰经开区等部门对重新梳理完善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沟通确认,目前确定下沉事项145项,相比市政府专题研究时减少43项。具体情况为:

1.市公安局4项车管业务。通过给张湾、茅箭、十堰经开区分配系统受理权限账号的方式下沉。

2.市公积金中心10项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通过在张湾、茅箭、武当山设置窗口、赋予受理、办理权限方式,以及通过与银行网点合作延伸服务。

3.市卫健委2项业务。通过给县市区授予业务系统事项受理权限的方式实现服务下沉。

4.市税务局16项社保缴费相关业务。根据上级政策和相关工作要求,由人社部门调整到税务部门。通过延伸办税系统权限,通过全程网办实现事项、服务下沉。

5.市人社局51项社保、养老、就业事项。通过授予区级业务系统的受理账号、办理账号权限,以及投放自助机、指导网上办(掌上办)、延伸受理渠道、赋予区级业务办结权限等实现下沉。同时对之前清单中办理风险较大、办理频次极低、村(社区)帮代办还不成熟的事项进行了删除。

6.市医保局45项医保登记、费用支付、结算等事项。通过授予区级业务系统受理或办理账号权限、村级对可网上办事项开展指导网办等方式实现下沉。针对十堰经开区无医疗保障机构和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对之前清单中较为复杂的费用结算、业务进行了删除。

7.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局13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区级通过设置窗口、赋予业务办理系统受理、办理账号权限实现下沉,县(市)级通过网办方式帮办代办实现下沉。

8.市数据局4项执业药师注册业务。通过县市区代为受理实现下沉。

编辑:马培

责编: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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