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流域和堵河流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吗?

日期: 2021-12-02 16:24:14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我市汉江流域指流经我市行政辖区内的汉江干流及支流。我市禁捕范围及禁捕时间分为四个层面。

一、禁捕范围及禁捕时间

(一)水生生物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市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永久禁捕,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1.万江河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竹溪县万江河流域,自万江河源至太平电站。

2.丹江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丹江口水库丹江口市境内水域,东至龙口码头,西至王家梁子,南至前关门岩码头,北至李家沟。

3.堵河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黄龙滩水库张湾区、郧阳区、房县、竹山县水域,自张湾区黄龙镇堰石村保庄沟至竹山县楼台乡雷台村段。

4.王家河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丹江口水库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辖区水域。

5.圣水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潘口水库竹山县圣水湖水域,核心区位于深河乡井泉村、上庸镇峪口村、上庸镇南坝村、溢水镇花栎村之间,实验区分为四段,东段从深河乡双湾村至深河乡井泉村,南段从官渡镇新街村至上庸镇峪口村,西段从溢水镇花栎村至正北溢水镇朱家湾村,北段从上庸镇红花村至潘口水库大坝内500米处。

6.汉江郧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丹江口水库郧阳区境内水域,自辽瓦至弥陀寺江段。

7.堵河龙背湾多鳞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龙背湾水库竹山县境内水域,东至柳河,西至柳林乡屏峰村大桥右,南至柳林乡洪坪村大桥左,北至龙背湾坝上渡口。

(二)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的其他水域

1.汉江干流十堰段。

水域范围上起郧西县景阳乡上沟,下至丹江口水库坝下丹江口市黄家港,含丹江口水库(含堵河张湾段)。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汉江干流水域实施常年禁捕,禁捕期暂定为10年。

2.执行禁渔期制度的水域。

禁渔期、禁渔区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捕捞水生生物的期间与区间。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四个月。

郧阳区汉江郧阳段;黄龙滩水库叶大乡境内(上游至房县交界处,下游至十堰市张湾区交界处);堵河流域(郧阳区柳陂镇韩家洲村堵河口至十堰市张湾区交界处);神定河流域(郧阳区茶店镇长岭村神定河口至茶店镇大岭山村);远河流域(郧阳区青山镇龚家院村远河口至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界处)。

郧西县天河流域:天河口至陕西省交界处河段(含大麦峪河、汇河、五里河、安家河);金钱河流域:夹河关至皇滩上游与陕西省漫川镇交界处河段;归仙河流域:归仙河口至南峰山水库大坝下河段。

竹山县境内堵河流域小漩、圣水湖、松树岭、龙背湾、黄龙库区。

竹溪县龙王河干流水域(蒋家堰镇龙山凹至县河镇樟家沟),县河干流水域(烟墩子至县河镇小田坝)、汇湾河干流水域(茅坪乡彭家台至新洲镇郭家洲)、万江河干流水域(泉溪镇鸡公梁子至汇湾镇新兴垭)、泉河干流水域(丰溪镇龙桃湾至新洲镇郭家洲)、瓦沧河干流水域(桃源乡柳树坪至洞沟水库)、厚河干流水域(桃源乡凸坪子至桃源乡炸石口)、大河干流(向坝乡狮子垭至向坝乡高泉)。

3.除以上规定水域以外的其他公共水域

二、垂钓管理

目前,我市各地已将垂钓行为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

(一)水生生物保护区

禁止垂钓。

(二)汉江干流十堰段、执行禁渔期制度的水域,其他公共水域。

禁止违规垂钓,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禁止使用禁用渔(钓)具、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饵料。禁止钓获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其它禁止钓获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误钓不符合可钓标准的品种、规格、数量的,应当及时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禁止销售、收购钓获物。

责任编辑: 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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