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发布!十堰市鼓励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5743
解读类型
媒体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十堰晚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08:48:08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十堰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将以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四个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服务供给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为重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开展示范试点。到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方面,我市将加大对婴幼儿家庭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和指导。做好全面落实产休假政策、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对婴幼儿家庭的科学照护指导、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用地、加强政策支持力度、落实相关政策性补贴、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支持关联产业发展等工作。鼓励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

在完善服务供给体系方面,我市将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面向社会大众的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大力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延伸服务;加大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力度。

在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方面,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科学规划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布局,确保居住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注册登记和备案,强化互联网信息互通管理,有序开展人才培养。

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方面,加强全链条托育机构监管。强化动态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控,抑制过高收费,实行工作人员准入制度。

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评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记者 吴忠斌)

责任编辑: 闻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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