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创新资源 聚合优势产业 十堰高新区实施“一区七园”发展模式

索引号
000014349/2023-59481
解读类型
媒体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十堰日报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10:13:56

10月26日,省科技厅正式致函我市,同意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十堰高新区)采用“一区多园”方式,发挥核心园区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强化创新协同、产业协同和政策协同,辐射带动全市7个县(市、区)内创新资源和高新技术产业相对聚集的园区高质量发展。这标志着十堰高新区正式实施“一区七园”发展新模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十堰高新区持续推动发展模式创新,经济、科技领域相关指标持续增长,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9至2020年度、2021至2022年度在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中连续两次位列同类开发区第一名,2022年在全省24家省级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评价中位列第三名。为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市委、市政府明确统筹全市创新资源丰富和产业优势明显的区域,纳入十堰高新区“一区七园”发展范围。

在明确园区布局方面,以十堰高新区为核心区,将郧阳园、张湾园、丹江口经济开发区、郧西工业园区、房县工业园区、竹山经济开发区、竹溪工业园区等7家园区纳入十堰高新区创新发展体系建设,作为分园区。纳入“一区七园”的分园区,其管理机构统一加挂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园区牌子。对涉及园区设立、变更、调整、人事、国民经济统计、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等事项,在符合十堰高新区总体发展布局的基础上,仍由各分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实施。

在规划产业发展方面,编制《十堰高新区“一区七园”发展战略规划(2023-2027年)》,以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培育、高水平保护”发展为主线,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核心任务,以“一区七园”统筹联动发展为根本支撑,构建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为主导,新型电池、生物医药健康、绿色食品饮料为优势,数字经济、清洁能源、循环经济、供应链物流、科技服务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实现“一区多园”模式下园区工业集中、产业集聚。

在优化运行机制方面,印发《关于建立十堰高新区“一区七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十堰高新区核心载体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一区七园”协同发展。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围绕做实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建立统筹规划、统筹政策、统筹创新、统筹产业、统筹统计“五个统筹”机制和招商协同机制、政策共享机制、平台共享机制、投融资共享机制、产业协同合作机制、项目异地落户利益共享机制“六个共享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保证各产业园区统一规划、协调发展。

下一步,十堰高新区将按照创建国家高新区的目标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集聚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优化“一区七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一区七园”协同创新和联动发展,推进创新平台共建共享、创新人才共引共用、产业共性技术联合攻关、重大项目联合招商、产业发展协同配套,构建宜创宜业宜居的创新生态,提升“一区七园”整体实力,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 马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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