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解读《十堰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索引号
000014349/2024-50877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2日 17:33:13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篇章,是加快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首批“11+5”试点。在试点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17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确定“113+8”个城市和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其中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宜昌市4个城市入选建设名单。2023年5月,《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明确以4个国家级“无废城市”示范建设为引领,推动重点城市、重点区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形成“示范引领、重点推进、共同缔造”的建设格局。

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将“积极争取‘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写入《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经过积极争取,十堰市成功列入首批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十堰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提出“无废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重大工程,并构建了符合十堰市情的“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二、编制过程

为高质量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我局成立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委托国家级和省级联合编制组开展支撑工作。组织编制团队正式启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023年3启动《实施方案》编制前期研究工作。5月~8月,我局与编制团队赴房县、郧阳区、张湾区等典型地区开展调研,多次组织市直部门座谈交流,摸清十堰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现状、问题及需求,完成了《十堰市“无废城市”建设研究报告》,为编制《实施方案》提供重要参考。

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注重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专项规划衔接,力争体现十堰特色,于8月底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9月5日,我局向29个市直部门开展第一轮书面征求意见;9月25日,就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指标体系等内容,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域专业专家召开专家咨询与部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10月17日,开展局内意见征求座谈会,征求各科室关于实施方案和研究报告意见;10月19日,针对现状数据准确性、重点任务合理性和目标值设置可达性等方面,向重点市直部门开展第三轮意见征求工作;10月25日,邀请5个重点市直部门开展座谈交流,进一步听取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意见建议;11月2日,《实施方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11月16日,再次与4个重点市直单位与各区县开展座谈对接;11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实施方案》专题审议会。经多次征求市直部门和市县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累计采纳177条意见,并进行充分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报批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一库碧水永续北送”政治任务,锚定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目标定位,统筹减污降碳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的原则,按照 “五废共治+四轮驱动”的总体思路谋划“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为提升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提供政策指引。

(一)基本框架

《实施方案》结合市情,重点围绕强化顶层设计、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提升保障能力、探索创新模式等方面,安排了四章共15节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指标体系、八大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二)建设目标

到2024年,60%的县(市、区)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实现工业源、社会源固体废物产生量逐步减少,生活垃圾、社会源危废、医废等收运体系建设逐步健全,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短板能力稳步提升。2025年底,市辖所有县市区全部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显著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收集、贮存、处置设施短板显著提升,存量固体废物有序减少。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无废城市”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初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全市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的固体废物治理格局。

(三)实施范围和时限

《实施方案》实施范围为十堰市所辖行政区域,包括张湾区、茅箭区、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以及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和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期限为2023~2025年。

(四)指标体系

1.关于指标设置

参照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结合十堰市情,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原则,构建了十堰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含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5个方面共44项指标,其中必选指标26项,可选指标13项,自选指标5项。

必选指标是地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均需落实的约束性指标;可选指标是地市依据城市类型、特点及任务安排在国家《指标体系(2021年版)》中进行选择的指标;自选指标是结合十堰市“一库碧水永续北送”的战略定位、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产业机构、经济技术基础等情况,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自行设置的指标。

2.关于指标值设置

(1)目标值设置。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仅包含指标,未设置指标值。地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涵盖指标和数据值,用于反映本地“无废城市”建设基础与成效。

(2)部分农业指标目标值倒挂。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出现目标值设置低于现状值。其中,“秸秆综合利用率”指标在省规划中目标值为不低于95%,《十堰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中该指标的目标值为91%,考虑到山区与平原地区秸秆可收集资源量的差异,该指标目标值以市级规划为准。《湖北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80%,农膜回收率力争达到80%”。为避免与省规划要求冲突,故而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农膜回收率这两个指标目标值定为与省级规划保持一致。

(五)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工作专班,形成“1+5+N”工作体系。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落实各部门固废管理职责。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二是推动工业绿色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优化产业结构,持续压减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汽车及制造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水能、光伏、氢能等清洁能源。强化源头减量,稳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建材、有色金属、化工、钢铁、水泥以及汽车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持续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建设,提升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铸造废砂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提升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提质行动。

三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农业固废源头减量。加强农业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推动主要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业固废回收处置能力。加强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等农业面源整治,保障水源区生态环境安全。

四是践行绿色低碳生活,促进生活源固废源头减量。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动“无废细胞”主体培育,全面深化禁塑限塑工作,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优化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探索“互联网+”管理模式,加快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两网融合”。加快补齐处置能力短板,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档升级,推动园林绿化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五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范工程建设,完善绿色建筑运行管理,鼓励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推广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指导,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力度。

六是强化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筑牢源头严控防线,规范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夯实过程严管基础,推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专业化,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环节风险管控,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模化,加快补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缺口,强化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信息化管理手段运用。

七是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深入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机制创新。优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培育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培育发展环保产业。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管体系,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持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八是挖掘特色亮点,探索“无废城市”建设新模式。基于十堰市的地域特色、产业资源和基础条件,《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挖掘探索“无废城市”建设新模式。一是构建汽车制造业循环产业链,建立全产业链减废模式。持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逐步构建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构建废旧机动车拆解加工循环产业链。加强铸造粘土废砂资源化利用成套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二是推动“无废流域”建设,构建部门协作流域治理模式。依托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以小流域为单位整体推动“无废流域”建设。从打造清洁航运模式、强化流域生态整治、建设“无废景区”“无废库区”等方面构建“部门协作流域治理”模式,在做好库区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的基础上,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流域”建设经验;三是健全农业生态保护法规标准,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利用。修订并实施《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全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以全过程资源化方式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环水有机农业示范区等方式,逐步创新“好土好业好产品、好山好水好生态”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之路。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上述建设任务执行效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落实资金保障、加大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的措施要求。

四、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无废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以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类固体废物为重点,涵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监管环节,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因此《实施方案》中明确政府责任和部门分工,并与领导干部及部门绩效考核挂钩。重点项目是“无废城市”建设的根本保障,重点项目库采用动态更新的方式,定期进行增补或删减。

编辑:马培

责编: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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