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湖北省动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鄂政办发〔2024〕18号)要求,市发改委起草了十堰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4月11日印发实施后,我委即组织专班开展十堰版”两新”工作方案起草工作。4月14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我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储备的函》,要求各主管部门分行业梳理报送落实湖北”两新”方案政策举措。4月21日,专班就十堰版“两新”政策举措进行研讨,形成初稿,并梳理国家、省“两新”政策清单报市政府。5月8日,我委开展第二轮征求意见,共征求25家部门意见,收到意见建议15条,采纳11条,部分采纳2条,不予采纳2条,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等8个部门无意见。5月24日、6月4日,市政府两次召开专题会,对《方案》送审稿进行研讨,我委又根据会议要求,对《方案》予以完善。
三、方案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主要包括目的、目标等。2024年目标是,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水利等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84.5%、64%;报废汽车回收量达到1.5万台以上,二手车交易量5.3万台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32万台以上,家电以旧换新11万台以上。
2、全力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主要包括:推进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改造、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提质、加快农业机械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升教育设备水平、推动文旅设备升级、强化医疗设备改造。
3、全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动行。主要包括:着力推进汽车”换能”、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着力推进家装厨卫"焕新”。
4、全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主要包括:持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畅通二手商品流通渠道、提升资源加工利用再制造水平。
5、全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主要包括: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研制、引导产业标准化升级、促进标准实施落地。
6、全力实施抢先发展动行。主要包括:支持堰产设备抢先发展、抢抓“湖北旅游、武当突破”战略机遇、实施科技攻关。
7、强化金融财税支撑。主要包括: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加强财政资金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8、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实施、加大要素保障、强化监督考核。
四、地方配套资金测算情况
1、地方配套严格根据上位政策细则执行。贯彻国家、省“两”新工作部署,制定本级”两新”方案,从湖北省方案和外地经验看,多以落实中央、省政策为主,具体行业”两新”政策兑现分担,均会在分领域实施细则中明确要求,地方按照分担比例执行即可。
2、地方配套需分领域逐步完善。经对接省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目前,仅有乘用车、家电等领域出台了具体的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根据已经公布的地方资金配套要求,并对接市财政局,乘用车以旧换新,按照中央、省、市6:2: 2比例,预计需要配套900万元;家电以旧换新预计需要地方配套500万元。其他领域,将根据上位政策出台情况,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