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县域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实施期限从2021年到2025年,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一、《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第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把贯彻中央精神和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及十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对标对表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堰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以思想破冰引领推动“十四五”十堰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既注重规划的宏观性和指导性,尽可能覆盖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又突出针对性,聚焦县域城区、县域产业、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明晰思路,提出重点任务及具体要求。
二、《规划》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分三大板块6章,设5个专栏。其中第一板块为第一章到第三章,主要是总结“十三五”十堰市县域经济发展成效,分析“十四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阐述“十四五”十堰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板块为第四章、第五章,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十堰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三板块即第六章,阐述本规划对于环境影响的影响、应对措施及评价。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市县域经济克服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实现了中高速增长,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同时,也存在经济规模小、发展水平低、创新能力弱、新经济发展慢、农业经济占比较高、加工业发展不够、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要素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和短板。预计“十四五”期间国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此外十堰县域经济发展也将进入乡村振兴、“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中部崛起”和湖北“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深入实施等重大战略叠加期。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一主三大五新”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为主攻方向,全要素、全产业链、全地域谋划、布局和发展县域经济,促进产业向绿色化、品牌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奋力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发展定位。积极发挥十堰中心城区“一核带动”作用。强化“两翼驱动”。推进“多点联动”,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发展示范区。
(四)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共享发展。三是坚持创新驱动,集群积聚发展。四是坚持全域谋划,全要素支撑。
(五)发展目标。按照“做强县城、培育产业、提升质效”的基本思路,促进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重点产业集群、块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鄂西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力支撑。力争到2025年,全市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一主三大五新”产业体系基本完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活力后劲、社会民生等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六)主要任务。《规划》聚焦实现发展目标、做强县域底盘,在加快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做强特色产业、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主体培育、推进创新驱动、推动城乡全面协调发展、推进生态绿色发展、加快新基建建设、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和措施。
三、规划实施保障
为将十堰市县域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到实处,确保十堰市县域经济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将重点推进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土地保障机制、物流和能源供应保障机制、人才服务保障机制。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出台金融支持政策、财税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对标对表争先进位机制。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实施重点产业“链长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强化要素保障、政策保障和组织保障,充分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十堰市县域经济“十四五”规划,主要围绕“一主三大五新”产业体系构建。积极推进创新驱动,生态绿色发展,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重点发展以汽车,绿色食品饮料、新型建材家居、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高新制造产业以及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大健康等重点产业。在切实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十堰市县域经济“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规划的环境目标基本可以实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发展规划方案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