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堰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00014349/2023-64767
文件类型
意见
发文单位
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发〔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10:52:29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十政发〔2023〕15号

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十堰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湖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3〕9号),加快推进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市政府与省气象局厅市合作,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目标,加快推进十堰气象高质量发展,为扛牢“一库碧水永续北送”政治责任,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气象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十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80%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87%以上,暴雨预警精细化到乡镇(街道),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87%以上,气象高质量发展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服务十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进入全省领先行列。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基础体系建设,提升气象监测预警科技能力

1.构建山区多维立体气象监测体系。围绕“仙山、秀水、汽车城”重点战略保障需求,推进实施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统筹建设专业气象观测网,实现各县市区自动气象监测站平均间距不超过7公里,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标准化自动气象站,气象灾害敏感地区、气象保障服务重点区域的自动气象观测全覆盖。增补建设4-6部X波段天气雷达、风廓线雷达等重大现代化监测设备设施,消除监测盲区,提升强对流天气监测能力,气象雷达监测覆盖率达到95%。推进地基遥感垂直观测、温室气体观测系统建设,加快城市气象站和小型无人机气象观测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文局,各县市区)

2.构建气象精准预报服务系统。加快建立十堰市一体化气象预报服务业务平台。建设从零时刻到月季年的无缝隙精准数字预报业务和产品体系。发展十堰市智能网格预报关键技术,研制十堰市特色产品,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

3.构建气象信息融合式智能化应用体系。加快建设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十堰数据与应用分中心,加强卫星遥感应用。充分应用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与市政府应急平台及水利、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的专项应急平台连接。联通城市大脑,实现气象数据资源共享和融合应用,提高灾害防范应对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经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4.构建基层气象台站均衡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丹江口市、房县、竹溪县等在建气象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建设竹山县、郧阳区、郧西县气象基础设施项目,强化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气象能力建设,补齐十堰基层气象台站设施短板。同步强化基层气象业务体系、服务体系,提升气象业务支撑能力,实现台站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气象现代化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2-3个基层台站位居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5.构建气象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将气象科技纳入市级科技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在十堰“坨子雨”、冰雹、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监测识别预警、人工增雨(雪)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动5G网络、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在智慧气象服务领域深度融合应用。大力参与高校、科研机构和中国气象局、湖北省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二)聚焦灾害防御应对,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6.发挥气象预警信息的先导作用。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实现红色预警信号向重点服务对象自动“叫应”。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设施,畅通预警发布绿色通道,提升手机短信全网发布速率,实现红色预警信号30分钟内送达重要部门、重点单位责任人和重点人群,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停工、停课、安全转移等应急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气象局、市经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

7.完善气象防灾减灾联动机制建设。健全气象服务“主动、互动、联动”工作机制。优化气象灾害防御联合会商、联动预警,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社会响应机制和提前转移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深化气象、应急合作联动,发挥气象在十堰应急管理“四化”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制度,进一步强化气象与水利、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善气象应急保障联动协同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

8.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推动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推动村(社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优化“多员合一”的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修订暴雨强度公式,加快成果应用。完善防雷安全责任体系,规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科协,各县市区)

9.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加快推进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人工增雨(雪)试验基地和鄂西北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在丹江口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建设火箭增雨外场试验基地,探索开展库区人工增雨补水。探索建立气象、公安、民航等部门联合决策、协同指挥、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升级改造和作业点标准化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标准化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航管理局,各县市区)

(三)聚焦重点领域保障,推进“气象+”融合发展

10.推进气象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在粮油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木本油料产业基地等配套建设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站(网),为主要农作物和特色农产品提供全生产链气象服务。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推进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工作。完善湖北省(十堰)烟叶特色气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做强特色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烟草专卖局,各县市区)

11.推进流域安全气象服务。充分发挥汉江流域气象水文中心作用,组建跨区域、跨部门的汉江气象服务联盟。健全气象、水利、水文联合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汉江流域气象水文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流域无缝隙、精细化、智能化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和水电优化调度气象辅助决策系统建设,提升流域性致洪暴雨监测预警和干旱监测评估能力,提升汉江流域防汛抗旱精准调度和干支流水资源开发利用气象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文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

12.推进重点行业气象服务。推进交通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系统建设,提升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处置和交通运营管控能力。强化能源保供与气象服务协同联动,提升电网安全运行、电力调度、供暖节能等精细化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堵河流域水电站、丹江口水库等重点水库水电工程精细化气象服务,为水电联调提供气象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国网十堰供电公司,各县市区)

13.优化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气象服务清单,扩大公共气象服务公众覆盖面和知晓度,构建全媒体发布矩阵,权威、精准、高效发布气象信息。加强城市气象保障服务,推进十堰城区防洪排涝自动气象站网建设,增强城市应急处置、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电力调度和大型活动等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在城市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中,强化重大规划、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委、国网十堰供电公司,各县市区)

(四)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

14.强化“一库碧水永续北送”气象保障。建设丹江口库区生态气象遥感监测基地,强化气象生态遥感监测服务。依托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人工增雨试验基地平台,健全市县生态修复型人影作业保障体系,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水库增蓄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南水北调水源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效率。加密丹江口库区汛期雨期监测频次,加强同上下游的气象联动联防,助力丹江口水库水质提升,维护库区水质安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

1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气象服务保障。开展十堰“五河”治理、雨污分流等保水质专项气象保障服务。优化湿地、森林生态气象站网布局,提高生态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提升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精准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气象研究,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

16.强化生态气候资源禀赋利用。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加强大气负氧离子和实景观测站建设,建设十堰温室气体观测站和郧西辐射观测系统,提升气候和碳监测能力。进一步挖掘十堰境内生态气候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等国家级气候生态品牌。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长效机制,加强十堰国家气候标志宣传推介利用,擦亮十堰“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名片,用好竹溪“中国天然氧吧”品牌,发展宜居宜游宜业的趋利型生态气候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规划,加强政策、用地等保障。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

(二)加强投入力度。进一步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稳定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按政策做好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科技人才有关地方待遇保障,加大气象基本建设投资、设备迭代升级和运行维护等财政经费保障。深化市政府和省气象局合作机制,争取各方加强气象项目支持,争取上级部门加大对我市气象事业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各县市区)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气象人才纳入“武当人才支持计划”等市、县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能力作风,打造高水平的专业化气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

2023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 马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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