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群众评” 实施方案》解读

索引号
000014349/2022-24528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3日 15:51:26

日前,市政府办出台《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群众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改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职能部门基层站所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建立起以群众办事现场扫码评价为主,督查考核和群众投诉举报为辅的基层政务服务评价机制。

《方案》的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群众评”评价内容有哪些?办事群众通过什么方式对基层窗口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如何运用?如何保障评价人和被评价窗口的权利?带着这些问题,本网记者专访了《方案》起草组负责人。

记者:请介绍下《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市政府办出台《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群众评”实施方案》,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基层便民服务质效,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配合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督促基层党委政府履职尽责,务实工作作风,补齐便民服务短板的重要抓手。《方案》的实施,建立起基层便民服务质效由群众评判的机制,能够全面及时准确了解群众对便民服务的感受和诉求,体现了十堰市“放管服”改革“刀刃向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决心。

记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群众评”的评价内容有哪些?

答:群众可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职能部门基层站所窗口服务做出“满意”和“不满意”评价,对“不满意”评价可以从办事成效、办事体验、服务能力、工作作风四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勾选不满意的原因,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手动输入不满意原因。

记者:办事群众通过什么方式对基层窗口服务进行评价?

答:群众在乡镇(街道)现场或线上办事均可进行评价。具体来说,将在全市130个乡镇(街道)1408个服务窗口分别配置评价二维码,群众办理各乡镇(街道)已认领发布的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评价范围内。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职能部门基层站所窗口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微信扫“便民服务群众评”二维码进行服务评价,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的,可以通过“好差评”系统线上评价。

记者:评价结果如何运用?

答:根据群众评价情况,服务口碑好,质效高的乡镇(街道)和窗口,参与“便民服务十优乡镇(街道)”“十优满意窗口”评选,由政府通报表扬;群众满意度低,便民服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评选“便民服务十差乡镇(街道)”“十差不满意窗口”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相关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记者:如何保障评价人和被评价窗口的权利?

答:《方案》规定“群众评”实行实名制评价,评价人身份信息及评价内容仅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掌握,并严格保密。同时,评价系统有自动识别刷好评和恶意刷差评的功能,被评窗口有解释申诉的权利,确保评价数据真实、有效、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 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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