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陕西省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签订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根据协议,两市将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为目标,坚持“联合治污、共同治污”原则,加强团结协作,共同打击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推进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共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两市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两市将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属地加强监管,尽最大努力控制和减少对相邻地区的污染影响。发生跨边界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和跨边界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时,两市要在团结协作的同时,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的调查处理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针对执法监管、日常监测中发现的跨市环境违法行为或问题线索,两市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会商建议,分析研判案件,提出处理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协同做好问题处置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记者 纪枫波 特约记者 叶相成 实习生 张菡玥 张舒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