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卡”成为“工具人”,他们被十堰警方一锅端!

日期: 2021-10-12 09:42:52
来源: 十堰反电信诈骗中心

很多人从电影里听说“洗钱”这个词

也就存在一种认识误区

认为洗钱犯罪离自己很遥远

但其实洗钱犯罪

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银行卡、微信、支付宝

都可能成为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

典型案例

十堰一男子从朋友手里低价收购银行卡,高价转卖给诈骗团伙,赚取差价充当“中间商”,不仅害了自己,还坑了几位朋友。近日,张湾警方破获一起因倒卖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卖卡”涉案8万,十堰警方出击

9月初,民警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王某某名下两张银行卡流水关联到吉林的一起诈骗案,涉案金额8万余元。经调查,隐秘在案件背后的倒卖银行卡犯罪活动浮出水面。

据了解,8月28日,吉林李先生在一款理财App投资十余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并且对方仍以交保证金、解冻账户为由要求继续打钱,直到向对方支付了共计28万余元,李先生这才意识到被骗,立即报案。警方调查后发现,涉案银行卡之一的便是王某某的银行卡。

张湾警方立即围绕王某某展开了调查,通过行动轨迹的调查。9月25日,办案民警研判到王某某可能出现在城区某出租屋,于是立即前往抓捕,迅速将王某某抓获。

找到致富“捷径”,拉朋友下水

据王某某交代,今年3月,结识了朋友陈某,后听说其在倒卖银行卡,只需办理一套银行卡就能获利1500元。王某某刚好手头紧张,于是将自己2张银行卡出售给陈某。尝到甜头后,王某某觉得有利可图,于是找到朋友范某、张某、李某,以每套800元的价格收购6套银行卡,再转卖给上家陈某。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说:“一张银行卡他们(上家)那边收是1500块钱,而我这边一张卡给他们800块钱,我自己吃700元回扣。”

截至案发,王某某共非法获利7200元,涉及银行卡外地立案诈骗案件至少三起。

被非法交易的银行卡,已不再是一张普通的银行卡,而沦为了非法洗钱的工具,犯罪嫌疑人通过倒卖银行卡不同程度获利,均涉嫌犯罪。截至10月8日,办案民警分别将犯罪嫌疑人范某、张某、李某三人抓获。

办案民警黄家璇介绍:“这起案件属于一起典型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王某某由于贪图一时之利,明知朋友陈某将收到的银行卡出售给诈骗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将银行卡贩卖给他人,致使银行卡被他人盗用洗钱几百万元。”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网上追逃,王某某、范某、张某、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图看懂

“跑分”洗钱的罪与罚

责任编辑: 段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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