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22年7月1日(星期五)起对市级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