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流程,现对市城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6月29日至7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719-8680209,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市城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