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堰市委党校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索引号
011080851/2022-2952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人事工作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19日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根据《2022年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6月22日下午14:00至17:00

地点:十堰市委党校一号楼二楼三教室

市内乘车路线:7路、58路、20路,到“市委党校”站下。

1.资格初审合格考生(详见附件1)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1)《2022年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贴上照片),需与网络报名填报资料一致;(2)身份证;(3)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4)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往届生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6)已就业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联系电话:0719-8890673。

2.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取消无人报考的岗位2个,岗位序号为59号、61号。

4.在面试实施前,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不足1:3的,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削减岗位招聘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具体公告在中共十堰市委党校官网发布。

二、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先进行结构化面试,再进行试讲。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入围人选。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试讲。

因个人原因等情况放弃试讲的,招聘单位可根据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x30%+试讲成绩x70%,其中试讲成绩低于85分的予以淘汰。

面试当天,请考生于上午7:10分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抽签候考;未按要求携带资料或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一)结构化面试

时间:2022年6月23日

地点:十堰市委党校一号楼二楼三教室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二)试讲

时   间:2022年6月24日

备课地点:十堰市委党校一号楼二楼五教室

试讲地点:十堰市委党校一号楼二楼三教室

备课室仅提供计算机设备,不允许上网,考生自带U盘,可准备纸质、电子资料,根据党校职能定位,围绕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这一主业主课,按指定专题(不分专业)独立备课,并制作PPT课件,不可更改备课题目,备课时间3小时,试讲时间4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一名党校教师应有的基础理论。试讲总分100分,试讲成绩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试讲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取消闹钟并关闭)放置在指定的位置。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或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二)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三)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为确保考生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由同一组面试考官测评,面试当天封闭管理,统一安排就餐。上午半天面试结束后,面试抽签顺序靠后的考生面试时间自动顺延到下午。

四、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试讲成绩较高者优先。如遇结构化面试、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工作由十堰市委党校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留职意愿、心理健康状况、职位匹配程度等各方面表现。

体检、考察对象若有不符合要求或放弃到职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考生综合表现,经研究后确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面试、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定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防疫要求

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2),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考前14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点所在地考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点所在地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其他事项

请考生主动关注十堰市地区疫情防控规定,自行了解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相关要求,提前做好个人防护和行程安排。

本公告由中共十堰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 2022年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附件2 疫情防控须知 

中共十堰市委党校

2022年6月19日

附件:1. 2022年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附件:2 .疫情防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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