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怎么分户?

日期: 2021-02-18 10:07:08
来源: 十堰政府网

农村户口,因分家分户,要准备哪些资料及证件?

市公安局回复: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析产等变化要求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分户所需材料:拟任户主的书面申请,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门牌证、结婚证(离婚人员应提供法院判决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经民政部门认定有效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居民户口簿(含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以及拟迁入落户地社区或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农村父母合法产权住房中,子女结婚后仍在其中居住但需要分户的,提交父母、子女共同确认的分户申请,父母产权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和住房分割、独立生活情况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含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责任编辑: 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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