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日期: 2022-10-31 16:11:26
来源: 市人社局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15日、6日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考试,现将有关考试事项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按时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网站下载准考证,认真复核准考证上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与自己所要报考信息相符,如有疑问请考前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719—8650722),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照相关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二、考试证件准备

按规定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并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试当日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如身份证缺失,必须提前在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驾驶执照、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2年11月5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22年11月6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四、考点设置及乘车指南

本次考试十堰考区考点设置在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考生可乘坐16路、31路、33路、96路、38路、36路公交车在市高级技工学校下车。

五、考生应考须知

考生应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请考生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按照入场时间要求进入考点,并根据考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进入考场,防止看错日期、时间、走错考点、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点。

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通讯工具、摄像设备、存储设备、具有记忆功能的计时设备、具有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设备等带至座位,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考试期间,除证件、笔、橡皮等基本考试工具外,桌面一律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本次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1),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入场时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测量超过37.3℃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接尽接新冠疫苗,因禁忌证等原因未接种的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内,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规划交通线路,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其他考试规定,开考2小时后可以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滞留考场,避免人员聚集。

考试期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规范自己的考试行为,做到诚信应考、文明考试,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处理。

附件:1、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2、考点位置地图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湖北省人事考试院《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对此次考务工作做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自觉遵守十堰市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规定。跨区域(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严格按要求落实相关报备、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规定。考生不遵守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提倡考前三天每天一检测。考试当天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方可参加考试。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在来堰前提供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还须提供十堰市医疗机构(含十堰市城区及各县市区)出具的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配合健康检查,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或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及考试期间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7.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8.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及十堰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2: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位置地图

考点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十堰广电观御对面,考生可乘坐16路、31路、33路、96路、38路、36路公交车在市高级技工学校站下车。

责任编辑: 蔡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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