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49451 | 类型: 投诉 | 浏览次数: 5381 |
提问人:545318026 | 提问时间:2022-09-14 06:22:41.0 |
内 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因铁路机车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减轻环境噪声的规划。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北广场附近小区多,火车运行的噪音、鸣笛等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建立隔音墙,降低噪音,不要不作为。 |
受理单位:市铁路办 |
受理回复: 您的信件已收悉,请耐心等待回复! |
办理部门: 综合科 | 办公电话: 8683661 | 回复时间: 2022-10-08 10:58:56.0 |
办结回复: 您好,我市境内铁路运营主管单位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公司十堰车务段。经与该单位联系,十堰车务段反馈,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列车在接近车站、鸣笛标、曲线、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黄色信号、引导信号或天气不良时须长声鸣笛。火车鸣笛是传递信号、与现场工作人员的一种联络作业方式,火车鸣笛影响反馈请与所在地政府及十堰车务段反馈沟通。 |
办理部门: 项目科 | 办公电话: 8686033 | 回复时间: 2022-11-14 15:54: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