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45950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1528 |
提问人:新丿月 | 提问时间:2022-07-30 23:36:43.0 |
内 容:离职在家(十堰市张湾区),准备年后找工作,在这期间社保如何部断缴?选“居民医保”,还是“灵活就业医保”? 1.若选“居民医保”,是和原职工医保合并了?还是重新开始计算,原来的职工医保断缴作废了? 2.若选“灵活就业医保”,是接着交就可以吗,还算之前的年限吗? 3.能不能在“灵活就业医保”中暂停?若暂停交,会有什么影响;找到新工作后再缴纳社保能否和原来的续上? |
受理单位:市医保局 |
办结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电话联系后回复如下:经查询,问政人于2017年前在十堰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经了解问政人近几年在外地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已告知问政人可以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将外地医保转回十堰,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已经过了集中缴费的征缴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按照医保政策规定,问政人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缴费到账后视同新参保 有6个月的免责期,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外地医保关系转回十堰后可以计算累计缴费年限。感谢您对医保的关注,咨询电话:8629009。 |
办理部门: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0719-8629015 | 回复时间: 2022-08-01 17:02: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