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3727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发布机构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文号

各缴存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部分提取业务证明材料简化如下:

一、职工办理租赁住房提取的,无需提供户口簿。

二、职工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的,不再查询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双方房屋套数,无需提供不动产查询证明、户口簿(代际互助业务除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8月27日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