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十职改办〔2023〕6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工程技术、党校教师、中职教师、技校教师、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农业、新闻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结果有意见,请向十堰市职改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以便调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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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