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7]41号)文件规定,经社区、街办、民政、区、市保障部门等单位逐级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人1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适合户型等,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在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反映。联系地址:市房地产大厦7楼(汉江南路15号),电话:8110889。
一、茅箭区
编号 | 申请人基本情况 | 申请人片区 要 求 | 申请人 适合户型 | ||||
所属社区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信息 | |||
1 | 富康社区 | 张 明 | 男 | 汉 | 4226011975XXXXXXXX | 锦绣南山 | 一室 |
十堰市保障房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