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23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索引号
011080851/2023-2804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16日
发布机构
十堰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文号

根据十堰市2023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情况,现将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递补资格复审定于2023年6月21日(周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进行。

2.地点:十堰市政务服务中心B栋2020会议室(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

二、递补资格复审要求及所需材料

递补资格复审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1)。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同一面);

2.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的由学校出具证明);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脱贫家庭需要提供当地村(社区)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考生信息已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享受相关帮扶政策的证明;新疆西藏生源地考生需提供户籍或高中学籍等生源地证明材料;

5.《2023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的“岗位代码、本人考号”写在附件2左上角;《登记表》背面“信息确认”栏需本人手写签字,正反打印,一式五份);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交资料不实或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只递补一次)。

3.面试计划于6月下旬在十堰市城区举行,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四、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联系方式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反映。

十堰市“三支一扶”办     0719-8652156

丹江口“三支一扶”办     0719-5235629

郧阳区“三支一扶”办     0719-7238708、7231890

郧西县“三支一扶”办     0719-6225778

房  县“三支一扶”办     0719-3223722

竹山县“三支一扶”办     0719-4221071

竹溪县“三支一扶”办     0719-2721732

张湾区“三支一扶”办     0719-8652306

武当山“三支一扶”办     0719-5653998

茅箭区“三支一扶”办     0719-8791332

十堰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十堰市2023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2023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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