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区不动产登记新增四大自助服务

索引号
000014349/2021-1324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12日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近日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不断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智慧服务功能,该局在建立完善登记信息共享集成、登记自助查询机制的基础上,将不动产登记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技术深度融合至自助查档设备,新增自动加盖电子印章和自助查询打印个人名下不动产电子证照等新功能。

  01

  拓宽不动产登记自助档案查询服务范围。

  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茅箭、张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所配置的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设备同步新增启动委托查询和客体查询功能。

  委托查询即:被委托人可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利用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设备,查询委托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无需委托人到场。

  客体查询即:任意申请人均可通过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设备,手动录入所需查询不动产的精确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或证书(证明)编号,即可查询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信息、抵押、查封等简况信息,彻底解决办事群众本人无法到场查询、买房者提前未知购房信息等问题。

  02

  新增不动产登记电子印章签注功能。

  通过改造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设备,打通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电子印章接口,实现所有电子查档结果自动加盖经湖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认证的电子印章,取代原实体印章,提高查询效率,提升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防伪技术。

  03

  新增不动产电子证照查询打印服务。

  鉴于传统纸质不动产权证携带不便、保管不易,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国标要求,自动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结果推送至全市统一建成的电子证照库,生成不动产电子证照。

  企业和群众线上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和鄂汇办APP的电子卡包功能实时查看、下载、打印名下不动产电子证照;线下可通过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设备查询个人名下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电子证照,同时享受免费的电子证照彩色打印服务。

  04

  地籍图全城自助查询。

  在全省率先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试点工作,率先在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设备实现个人地籍图(宗地图和房屋分户图)查询打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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