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24〕11号
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8月4日
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力提升行政效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4〕8号)精神,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
二、工作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第一评价标准,推动政务服务由“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整体能力水平,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推进机制,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三、主要任务
(一)拓展服务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
1.提高线下“只进一门”效率。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积极参与“标杆大厅”培育工程。推动水电气热网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接入政务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公安、税务、社保、医保、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事项自助办理。(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发改委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夯实线上“一网通办”支撑。加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升级,推进集成办、跨域办、承诺办、免申办、智能办等功能,提升适老化、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应用能力。加强“鄂汇办”APP十堰旗舰店功能建设,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优化完善市统一受理平台,推动实现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畅通诉求“一线应答”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与政务服务一线转接,建立政务服务线上“店小二”电话服务体系,设置营商环境、医保、物业、清欠等重点领域服务专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标准化公共服务和个性化精准服务。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好差评”体系等协同联动,提升与110热线协同服务水平,提升诉求分析、研判、处置能力,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进全域“一张清单”机制。深入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推动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结果等要素线上线下“一套标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张清单管到底”、群众企业“一张清单办完事”。(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创新服务流程,推进“五办”改革
5.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推动从“一事联办”向“高效办成一件事”转型升级。将涉及多个部门的关联事项实行集成办理,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各自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2024年9月底前,按照省级“一件事”定标文件,实现15个“一件事”重点事项(见附件)在全市推广。各牵头部门统筹做好“一件事”重点事项的业务配置、系统对接及线下窗口设置办理。2027年底前,实现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重点“一件事”全面落实。(牵头单位:“一件事”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采取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推动高频事项跨域办。积极参与“襄阳都市圈”建设,拓展政务服务跨域通办范围。推进公安、人社、医保等领域通过“鄂汇办”、自助终端、远程虚拟窗口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市域通办”。(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围绕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政务服务模式,实现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建立政务服务领域信用制度,推进信用信息核查、记录、归集和运用全流程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探索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推进行政给付、创业扶持、减税降费等领域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分步推进公安、民政、人社、医保、卫健、公积金、不动产7大类民生数据的归集共享、分析比对,推动政策精准匹配、服务精准直达。逐步推进老年人福利补贴、残疾人两补等高频事项“免申即享”,社保、医保、就业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免审即办”。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推动在更多领域实现“一卡通”。(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残联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试点推进简易事项智能办。探索运用知识库、大模型、智能导办等技术,优化升级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大厅,选取办理流程简单、群众关注度高、审批风险低的领域,逐步实现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异地就医备案等事项智能办。(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政务服务好办易办
10.探索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线下企业综合服务专区,实现企业需求“一个口子”受理,打造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提供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科创等“一站式”服务,构建全链条涉企服务新生态。提档升级政务服务地图,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精准详细的智能导引服务。(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人行十堰市分行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推动政务数据直达基层。推进市级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搭建市级数据直达系统和数据直达专区,打通省、市数据直达通道,指导县级完成数据直达对接。进一步完善全市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推动数据直达基层,深化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高效有序共享。构建数据供需服务一站式管理平台,实现政务数据“一本账”展示、“一站式”申请、“一平台”调度。(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推动政务数据高效应用。加快构建市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完善数据匹配调用功能,实现办事人基本信息一次填写、自动复用。围绕基层治理、医疗教育、社区服务等领域,组织利用国家、省内数据开展应用创新试点,挖掘一批示范性强的典型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打造企业和个人专属空间。推行“身份码”“企业码”,丰富拓展“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亮码”等场景应用,加大电子证照库建设,扩大电子证照上线数量,建立市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明确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归集高频电子证照自动调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推进数据赋能基层治理。深化共同缔造,协同推进资源平台服务下沉,将基层能承接、办理需求大的高频事项梳理下沉,推进“村(社)一张表”减负增效,依托“十堰社区e掌通”系统,实现“一次摸底”“一表统报”“一采通用”。完善落实惠民惠农政策大数据监督检查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政务服务保障能力
15.优化帮办代办服务方式。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提供远程服务、线上帮办教办服务。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要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帮代办、陪同办、优先办等服务。加强重点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建立健全“办不成事”联动服务机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优化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跨域通办”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异地办事服务。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实施“1+4”模式综窗改革,“1”即综合服务窗口,“4”即公安、税务、公积金、不动产专业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中台业务支撑、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质运行。(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评估评价等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数字化应用配套政策,规范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档案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优化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各级政务服务窗口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和考核,探索激励奖励措施,推进综合窗口服务人员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加强政务服务日常监督,建立政务服务评估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一件事”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责任部门要全力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抓好重点事项落实。
(二)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及时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掘典型经验,总结阶段性成效,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感。
(三)强化考核督办。坚持企业和群众视角,以市场主体和群众感受评价政务服务质效,加强“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督导,及时掌握推进情况,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十堰市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附件
十堰市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阶段 |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涉及事项 | 责任部门 (★为牵头单位) | 备注 |
(一)企业事项 | |||||
准营准入 | 1 | 企业 信息 变更 “一件事” | 企业变更登记 |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管局 | 张湾区、房县(省定试点) |
企业印章刻制 | 市公安局 | ||||
基本账户变更 | 人行十堰市分行 | ||||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 市税务局 | ||||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 市人社局 | ||||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企业证照信息变更 | 市市场监管局等行业管理部门 | ||||
2 | 开办 运输 企业 “一件事”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 ★市交通运输局 | 郧阳区、竹溪县、张湾区、房县(省定试点) | |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 ||||
3 | 开办 餐饮店“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 郧阳区、竹溪县(省定试点) |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数据局 | ||||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 市城管执法委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局 | ||||
经营发展 | 4 | 水电 气网 联合 报装 “一件事” |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 ★市城管执法委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供电报装 | 国网十堰供电公司 | ||||
燃气报装 | 市城管执法委、供气企业 | ||||
供排水报装 | 市城管执法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供水企业 | ||||
通信报装 |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 ||||
5 | 信用 修复 “一件事” | 统筹在“信用十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 | ★市发改委 | ||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 ||||
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 | 市市场监管局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 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关部门 | ||||
6 | 企业 上市 合法 合规 信息 核查 “一件事”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 ★市政府办公室(市上市企业指导中心) 市发改委 市数据局 | ||
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城管执法委 | ||||
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城管执法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 市人社局 | ||||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生态环境局 | ||||
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市场监管局 | ||||
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卫健委 | ||||
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文旅局 | ||||
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
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经营发展 | 6 | 企业 上市 合法 合规 信息 核查 “一件事” | 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科技局 | |
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交通运输局 | ||||
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税务局 | ||||
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知识产权局 | ||||
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 | ||||
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消防救援局 | ||||
电信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 通信管理部门 | ||||
注销退出 | 7 | 企业 破产 信息 核查 “一件事”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 ★市数据局★市法院 | |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 市公安局 | ||||
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 |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 | ||||
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 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 ||||
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 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 | 市税务局 | ||||
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查 | 十堰海关 | ||||
8 | 企业 注销 登记 “一件事” | 企业注销登记 |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管局 | ||
税务注销 | 市税务局 | ||||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 十堰海关 | ||||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市人社局 | ||||
银行账户注销 | 人行十堰市分行 | ||||
企业印章注销 | 市公安局 | ||||
(二)个人事项 | |||||
出生 | 9 | 新生儿出生 “一件事”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 ★市卫健委 |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 | 市公安局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市人社局 |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市医保局 | ||||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 |||||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 市卫健委 | ||||
入学 | 10 | 教育 入学 “一件事” |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 ★市教育局 | |
户籍类证明 | 市公安局 | ||||
居住证 | |||||
不动产权证书 |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市人社局 | ||||
退休 | 11 | 退休 “一件事” |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 ★市人社局 | |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 |||||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 | |||||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 市医保局 | ||||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市卫健委 | ||||
户籍信息确认 | 市公安局 | ||||
生活 | 12 | 社会 保障卡居民 服务 “一件事” | 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 | ★市人社局 | |
就医购药 | 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 ||||
交通出行 | 市交通运输局 | ||||
文化体验 | 市文旅局 | ||||
13 | 残疾人服务 “一件事” |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 ★市残联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市民政局、市残联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市民政局、市残联 | ||||
残疾人就业帮扶 | 市人社局、市残联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市人社局 | ||||
14 | 加装 电梯 “一件事”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 |||||
电梯使用登记新登记(新设备首次启用) | 市市场监管局 | ||||
15 | 社会 救助 “一件事”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 ★市民政局 |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市人社局 |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灵活就业) |
备注:1-13项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明确的且需对照要求优化升级的重点事项,14-15项为依据省级文件新增的重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