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24〕1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十堰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5月28日
十堰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31号),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6年,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和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武当中医药品牌提档升级,形成规模效应,基本实现由中医药资源大市向中医药强市跨越。
二、重大工程
(一)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
1.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
(1)充分发挥武当中医药集团牵头作用,加快推进实体化运行,力争将其打造成集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平台。结合创建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323”行动,加强统筹,倾斜政策,整合资源,优先发展中医医疗机构,做优做强市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打造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医药服务高地,全力创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十堰分局。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强县市区中医医院建设,补齐短板,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支持郧阳区中医院、郧西县中医院、房县中医院、竹溪县中医院创建三级医院。(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布局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积极构建“区域+专科专病”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新模式。由市、县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牵头区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形成市-县-乡镇(社区)联动发展模式,建立长效、常态的发展模式和医联体平台;持续加强中医药优势(重点)专科建设,由市级以上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牵头,建设一批市级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在技术支持、人才培养、资源共享、服务衔接等方面进行合作建设,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县级及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名医堂,推动中医名医团队入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国医堂”、配备中医医师,15%的国医堂完成服务内涵建设。以院(中心)为单位中医药人员比例占医药人员比例达到20%以上,能提供15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村(社区)卫生室建成中医综合治疗室,拥有至少1名能中会西的基层医务人员,能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全覆盖,推动中医药与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相衔接。(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提升中医药疫病防治能力。加强市级中医疫病防治队(紧急医学救援队)建设,建立并完善中西医协同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中医药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和临床救治,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市、县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中医药传染病病区,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运转;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和肺病科建设,确保发挥重大疾病监测哨点功能。加强中医防治传染病经验整理,挖掘古代医学典籍,优化古代经典名方,筛选有效的方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6)加强中医医院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规范化发热门诊。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提升疑难重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和水平,建设区域中医药临床高地。重点支持中医肝病、中医肿瘤、中医外科、中医针灸推拿和康复等优势专科建设,建设一批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优势专科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示范中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8)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规范开展不少于4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规范熟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推进中医康复能力建设,针对心病、脑病、消渴病、肺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推广20项以上中医康复方案。(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
(10)推进临床与治未病有机融合,以中医医联体为基础,以医疗机构学科特色为依托,建设市、县治未病示范中心,梳理总结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技术方法,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健康状况,建立治未病基本处方库,在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梳理武当医药养生理论和技术方法,打造集自我保健、疗愈与康复于一体的“武当健康管理”模式,推广武当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普及起居调养、药膳食疗、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打造武当中医药养生和治未病品牌。探索建设武当中医药特色示范学校,推广中医传统体育保健项目,增强学生体质,降低青少年肥胖发生率。结合“323”青少年近视防治,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医药技术研究,降低青少年近视发病率。发挥中医药形神并调的独特优势,做强精神卫生专科,为“323”解决精神卫生问题贡献中医药力量。(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教育局)
3.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1)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在养老服务中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加强中医药医养结合建设,强化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衔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建立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单位,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探索完善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提升临床、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科学研究、健康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
4.中医药数字便民和综合统计体系建设。
(12)推动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提档升级,推进中医医院信息化基础达标和智慧中医医院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高优质中医资源可及性和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二)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
(13)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推进多学科联合门诊、中医医师参与西医病房查房、成立联合病房等,构建中西医一体化服务模式,力争在肿瘤、内分泌、康复等专业领域形成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实施中西医结合康复培育工程,开展中医师康复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一批中西医结合康复诊疗规范,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与现代康复医学的融合,促进中医康复服务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4)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机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建成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门诊、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增设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等设备配置。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鼓励公立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参与传统中医诊所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三)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
(15)立足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以服务突破性发展生命健康产业为导向,汇聚中医药领域的优势平台、优势学科、优势人才、优势产业等资源,优化整合现有实验室、研究室等,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扩容升级。(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6)加大对中医药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方案优化研究、疗效与作用机制研究、临床循证研究及评价研究等,组织筛选一批中医优势病种。加强开展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有效成分或组分等的中药新药研发。(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十堰分局)
(四)武当中医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
(17)助力发展武当道地中药材种植业。搭建武当中医药集团事业产业综合发展平台,打通种植到使用链条,以公立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优先采购相关中药饮片为引导,衔接起种植、加工、生产、销售、作用等环节,促进道地药材种植、生产、加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积极扶持武当道地药材及大宗中药材种植、加工产业集群,助力拳头产品和知名品牌打造,为保护和发展特色产地中药材、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作出贡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18)突破性发展中药制剂产业。支持医疗机构研发、使用和推广中药制剂。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依托武当中医药集团,建设区域中药制剂研发(熬制配送)中心,形成统一规划、集中生产、统一管理、按需调配的中药制剂管理模式。制定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验方和民间验方目录,推进成果转化。根据中医药特点,卫健委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疗效确切、安全稳定、无严重不良反应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遴选确定可调剂品种目录和使用单位,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应用和发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十堰分局、市医保局)
(19)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成立中医养生保健质控中心,推出一批中医养生保健技术规范,为社会举办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提供技术支撑。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养生保健机构,重点培育技术成熟、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中医养生保健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人才支持。推进中医药与养老产业、中药材种植产业、文化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医养结合、度假养生、食疗养生、森林康养等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巩固提升“问道武当、我要健康”的武当特色旅游品牌。争取优惠政策,扶持一批非医疗、有影响的武当医馆(养生馆)、药膳馆、体质调理馆等养生保健机构发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武当中医药人才库建设工程
(20)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借助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建立选派人才到北京等知名中医医院学习进修长效机制;加强实施国家“歧黄工程”、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项目、中医药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人才培养项目、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项目,遴选培养中医临床优秀人才、西医学习中医高级人才、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培养中医药骨干师资和中药、护理、康复、管理等方面骨干人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打造武当中医药学术流派,加强武当中医药资源的挖掘、整理,推出一批优秀传承人;加强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力争创建为国家、省示范基地,夯实中医药后浪人才基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师承培养工作,实施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程,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个基层名老中医工作室,加强基层中医药骨干师承培养。实行公立医疗机构副高以上中医(药)师每年至少带徒不少于1人制度,并纳入年度考核;建立中医临床会诊带教制度,加强对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培养,构建执业中医师人才梯队;建立“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人才培训基地和年度培训计划,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开展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培训和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能西会中人才培养,允许非中医类别医师通过学习考核后提供中医药服务;支持中医药中等专业学校提档升级,继续做好中医专业乡村医生培养工作。发展职业教育,探索加大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中药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鼓励中医药人才引进。实行中医药人才倾斜政策,将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中药学等专业人才需求列入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目录,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领军人才纳入“武当人才卡”发放范围,落实相关待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六)武当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23)挖掘和传承武当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大武当中医药的整理挖掘、传承传习、宣传阐释力度,加强技术、理论再创新,支持建设武当中医药博物馆。将具有原创性的武当中医药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保护。搭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道医学术传承平台,遴选一批理论经验、经方验方、适宜技术和养生保健方法。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实施数字化、影像化记录保护。支持中医学术流派建设,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至少建设一个中医学术流派研究工作室、一个老药工传统技艺工作坊。开展中医药传统医术“武当探秘”工程,挖掘筛选100个民间独门绝技、绝方、确有疗效的偏方、食疗方等,加强搜集、筛选、开发和传承,筛选引进外地优秀的专项技术、技法,推介50个确有专长、医德高尚的民间中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
(24)加快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发挥现有重点实验室等中医药创新资源,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N”联合推进中西医汇聚创新。支持建设中医药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平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强中医药参与重大疾病预防、临床诊疗、康复等研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十堰分局)
(25)弘扬武当中医药文化。把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我市文化发展规划。把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中医药机构建设发展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在建筑风格、环境建设、管理理念、制度建设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底蕴和特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因地制宜建设木本草本结合的中药“百草园”。推动武当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与现代健康理念、健康生活、运动健身、合理膳食和心理健康全面融合,研发一批武当中医药文化产品。开展“湖北中医药日”“中医中药荆楚行”“中医中药村村行”等宣传活动。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推广武当拳、八段锦等中医养生功法,在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建设以武当中医药文化为标志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营造了解中医、热爱中医、发展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
(七)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
(26)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机制。制定实施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改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十堰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项目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抓好方案落实,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将重大工程实施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十堰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督导考核。将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加强跟踪落实和督查问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部门对照方案的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进展和成效,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众对中医药的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十堰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