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24〕1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十堰市投资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覆盖投资项目策划生成、建设管理、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新模式,提高投资有效性,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十堰市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投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市投委会主任由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常务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副市长兼任。成员为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政府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林业局、市招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投委会成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补充。
市投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市投委会日常工作。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市投委会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比照成立投委会。
二、主要职责
(一)市投委会主要职责
市投委会作为全市投资项目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市投委会主任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审议以下事项:
1.研究决策全市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等。
2.研究审查全市年度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调整方案、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3.研究审议全市年度综合绩效评价报告,市级重点行业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需要审议、审定的重大事项。
市投委会常务副主任每月召开1次会议,也可以委托副主任召开。主要研究推进以下事项:
5.调度全市投资运行和目录库、储备库、实施库(以下简称“三库”)建设情况。
6.协调全市投资项目在总量结构、选址、财力论证中的重大问题。
7.协调全市投资项目在审批、征迁、开工、竣工、结算、决算环节中的重大问题。
8.调度向国家和省争取的重点项目谋划、推进、实施等情况。
9.其他需要调度协调的重要事项。
(二)市投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全市投资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等。
2.组织制定全市投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及调整方案、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纳入省级重点项目计划及市级重点项目计划。
3.组织推进全市“三库”建设,协调市本级投资项目在总量结构、选址、财力论证中的问题。
4.监督市本级项目按计划实施,协调在审批、开工、竣工、结算、决算环节中的问题。
5.组织开展并形成市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市重点行业绩效评价、市本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6.定期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运用平台开展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考核。
7.组织向国家和省争取的重点项目谋划、前期推进、对接争取等工作。
8.承办市投委会的会议组织和重要活动。
9.督办市投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10.落实市投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发改委:承担市投委会和市投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投资运行及投资项目“三库”的录入和流转工作,负责市级能源、铁路项目准入论证和行业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2.市经信局:负责全市工业及工业技改项目录入流转,依职责做好社会投资项目产业准入论证,负责本行业绩效评价报告及配合完成化工、电子信息、汽车、医药、装备制造、北斗等六大产业方向年度投资项目综合评价报告。
3.市财政局:负责优化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流程;会同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力、建设资金来源论证;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批复;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安排。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投资项目用地选址论证和红线图;推进全市国土空间“一张蓝图”建设,对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和全省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
5.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生态环保领域项目录入流转及行业绩效评价实施、投资项目环境容量论证。
6.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全市水利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录入流转及行业绩效评价实施、投资项目水资源论证。
7.市文旅局:负责全市文化旅游领域项目录入流转及行业绩效评价实施、投资项目文物论证。
8.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市属企业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估论证。
9.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并与全省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负责市级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10.市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录入流转;服务项目业主单位编制项目策划书,通过平台提交后补充填报项目信息;会同发改、经信、农业等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发起招商引资项目论证;对亿元以上市本级招商引资项目提请市投委会决策。
11.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委、市林业局等其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本领域投资项目录入流转及行业绩效评价实施。
三、会议程序
(一)市投委会会议议题由市投委会办公室征集并提出建议方案,报市投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审定后,形成会议方案。
(二)根据会议方案,市投委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准备会议材料,做好会务组织。
(三)市投委会办公室根据会议情况起草会议纪要,按程序报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发,并报市委。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