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助力十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6183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十政办函〔2024〕1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3日 10:22:35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其他

十政办函〔2024〕1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助力十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鄂政办函〔2022〕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现就深入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助力十堰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全力投身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奋斗实践,在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奋斗征程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主要目标

围绕十堰发展新方位、新使命、新目标,立足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焕发职工劳动热情、创新活力,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工艺创新,不断壮大十堰产业工人、工匠人才队伍,提升我市科技创新实力和先进制造业水平,使竞赛活动成为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助推职工成长成才、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和品牌工程。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产业发展体系布局,开展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

1.聚焦发展大局,在竞赛项目上求拓展。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竞赛的重要落脚点,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宏伟蓝图,紧扣“一主四优多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布局,紧跟年度建设发展任务,聚焦护水、扩绿、减污、转型、防灾等领域,分类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会、发改、人社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做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动、高质量落实。每年开展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不少于10场,由市财政、人社、工会等部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安排竞赛补助资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竞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贡献率。

2.聚焦重点领域,在竞赛组织上求突破。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坚持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确定市级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采取项目化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项目申报、督导推进、评估考核、总结表彰等制度机制,在分类推进、发挥作用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在新就业形态组织中开展竞赛的有效途径及方法。

3.聚焦氛围营造,在竞赛内涵上求创新。坚持政府领导、工会发动,每年年初依托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为基础,市、县两级联动,以适当形式举办劳动和技能竞赛启动仪式。依托主流媒体,加大对劳动竞赛宣传报道力度,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百万职工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突出技术创新和素质提升,促进竞赛由速度型、体力型向效益型、智力型转变,创新竞赛方式,使竞赛更具吸引力,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投身竞赛建功立业的热情和活力。

(二)围绕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开展技能型提升竞赛

1.扎实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各县(市、区)、行业竞赛为主体,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相衔接的职工技能竞赛体系,不断深化培训、选拔、比武、奖励、晋级五位一体的职工职业技能提升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推行多元办赛、开放办赛模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以冠名赞助等形式参与竞赛工作,大力开展满足发展需求、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性和单位特点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职工搭建成长成才的竞技场。

2.加大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全市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暨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实施新一轮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统筹发展好职业院校培训与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级产业工人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推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向更大范围拓展。运用“互联网+”新型培训模式,打造线上、线下技能培训网络。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制定完善产业工人学历教育和技能提升政策,给予一定金额奖补资金。

3.实施工匠型人才培养计划。围绕产业培育人才,以人才集聚促进产业发展,探索开展工匠学院建设,实施车城工匠培养计划,每年选树命名车城工匠10名。推动各地各行业各单位普遍开展名师带徒活动,每年表扬10名市级优秀带徒名师、20名市级学习型职工。发挥高技能人才、技能大师、劳模工匠传帮带作用,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的技能人才队伍。

(三)围绕技能强市发展目标,开展群众性创新竞赛

1.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扬尊重职工首创精神,把提高职工创新能力作为助力职工成长和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围绕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合理化建议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助力企业“技改提能、制造焕新”。每两年开展一次职工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引导职工树立时时可创新、处处可创新、人人可创新的理念,立足岗位创新解决身边技术难题。

2.推动劳模创新工作室提档升级。发挥劳模、工匠、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学技能、练本领、比贡献,在创新实践中培养更多的服务专家、技术能手。在加快创建市级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同时,推动劳模创新工作室提档升级,深化跨区域、跨行业创新工作室联盟,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推动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对创新工作室的优秀创新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扶持,发挥创新工作室集聚效应。

3.深入开展职工创新创业比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开展全市职工、青年、巾帼等创新创业大赛。聚集和整合创新创业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新创业,搭建服务创新创业的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打造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强劲引擎,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双创”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围绕夯实企业发展基础,开展班组长创先争优竞赛

1.加强班组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把班组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前沿阵地,持续加大在班组一线产业工人特别是班组长、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党员空白班组问题,扎实推进在非公有制企业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等相关工作,逐步实现党的工作在企业班组全覆盖。依托班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等创建活动,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政治引领力,提升群众组织力、提升工会服务力。

2.深化班组劳动竞赛。坚持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围绕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效益型、环保型、安康型、和谐型”等“六型”班组,瞄准企业改革发展主攻方向,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在班组层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充分激发班组一线产业工人的劳动热情,为推动双“百千万”劳动和技能竞赛向基层一线延伸提供有效支撑,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班组的突击队作用。

3.打造班组成长平台。坚持以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班组、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为载体,通过在班组层面大力开展师带徒、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能研修、技术交流等活动,充分发挥班组在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基础作用,激发班组职工的学习热情和创造激情,提升班组职工的技能水平、协作能力、创新能力,把班组建设为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的平台。加强班组长选拔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班组长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成立十堰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开展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各县市区要参照市政府建立健全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领导协调机构,完善联络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定期沟通情况,研究推动竞赛有关工作,推动竞赛活动常态化。

(二)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自身工作职能,积极推动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广泛深入开展。发改、人社、国资、工商联等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工会的协同配合,指导不同领域、产业(行业)、企业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教育、科技、经信、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应急等单位要发挥行政管理优势,推动开展行业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

(三)健全机制,强化激励。紧紧围绕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把竞赛打造成促进职工成长成才的平台,各级人社、工会部门要将竞赛活动与技能等级晋升、推荐评选劳模和五一劳动奖有效结合,对竞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授予五一劳动奖,对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按照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等称号,按规定晋升技能等级(职称),组织优秀技术工人开展疗休养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投身竞赛建功立业的热情和活力。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主流媒体要积极宣传劳动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注重发现、总结和推广竞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

(五)加强督导,推动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效果导向,深入研究、积极谋划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性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动竞赛活动持续向纵深延伸。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跟踪掌握竞赛活动实效,引导活动落地落细落实。

附件:十堰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成员名单

2024年3月5日

附件

十堰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十堰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成员

组  长:市政府联系工会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戴  静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凌  燕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成  员: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分管负责同志。

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主任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凌燕兼任。委员会成员实行席位制,若因工作原因和人事调整,直接由接替人员行使相应职能,不再另行发文。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负责指导全市劳动和技能竞赛,统筹调度各市直单位参与支持劳动和技能竞赛。

市发改委:负责提供全市重点项目名单,组织、推动全市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推动、指导教育系统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开展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为目标的各类订单式、定向式职业院校培训。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推动、指导各类科技大赛,组织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成果评选。

市经信局:负责组织、推动、指导经信系统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重点组织汽车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竞赛资金补助支持政策。

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推动、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对经审核符合职业技能竞赛规程的并按国家职业技能高级工标准设置比赛内容的,对优胜选手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授予相应级别“技术能手”称号。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推动、指导生态环境系统劳动和技能竞赛。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推动、指导住建系统劳动和技能竞赛,重点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劳动和技能竞赛。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推动、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劳动和技能竞赛,重点负责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和技能竞赛。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推动、指导农业系统劳动和技能竞赛。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推动、指导商务系统劳动技能竞赛,重点负责外卖行业等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和技能竞赛。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推动、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劳动和技能竞赛。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推动、指导医疗卫生行业劳动和技能竞赛。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推动、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劳动和技能竞赛。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技能竞赛。

市政府国资委:负责组织、推动、指导全市国有企业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

市总工会:负责收集拟定全年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组织、协调、推动全市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

市工商联:负责组织、推动、指导民营企业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

编辑:马培

责编: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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