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大基础信息公开力度。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765条,规范性文件2件。按要求公开机构职能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等。二是落实重点领域公开要求。持续抓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矿业权出让转让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协调配合召开“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参与《十堰坚持城镇和产业“双集中”发展 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闻发布会。四是积极回应民生热点问题。累计收到网上问政市民信件946件,有效总数932件,受理总数和办结数932件,办结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优化办理流程,确保每一件申请都能得到及时、准确、规范的回应。2024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案件5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于紧急或特殊需求的申请,采取“特事特办”原则,确保信息提供的时效性。此外,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通过电话或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其信息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实现从“被动提供”到“主动服务”的转变。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提升政府信息的权威性与准确性,我局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的规范化与标准化。一是完善信息审核机制,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均需经过多层级审核,确保内容无误、表述恰当;二是深化重大决策预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规划、政策,通过听证会、意见征集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三是强化政策解读,推出图文解读、视频讲解等多种形式,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意图与影响。同时,定期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复审,及时清理失效或过期信息,保证信息库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级栏目5个、三级栏目15个,增设“城乡建设”二级栏目及8个子栏目,实时更新建筑工程管理、绿色建筑、村镇建设等重大项目的进展与成效,并做好新旧目录衔接和信息完善工作。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阵地建设,2024年“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累计编写推发343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构建一套完善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自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监督模式,每季度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二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检测与数据备份,确保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积极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努力构建阳光、透明的政府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不够生动等方面的不足。
下一步,一是改进公开发布平台。在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基础上,整合现有栏目资源,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二是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采取新闻发布会、一图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及时解读政策性文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政府交办我局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共6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3件(主办件9件,会办件24件,其中1件主办件为闭会期间交办),政协委员提案36件(主办件4件,会办件32件,其中1件会办件为闭会期间交办)。目前,6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主办、会办、意见征询和信息公开工作已全部按时完成,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