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林业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275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10:28:28
发布机构
十堰市林业局
文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全市林业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林业转型跨越发展,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做出林业贡献。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精准回应公众关切,围绕林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通俗化政策解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和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林业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0件。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80余人,受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和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事项题20件,全部按程序和时限调查处理并办结回复;收到“市长热线”“党风政风热线”“智慧信访”交办单48件,对群众反映、咨询、举报、投诉和关注、建议及时进行解答、解释和处理,办结率达100%,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群众信访矛盾,确保了涉林民生领域的社会稳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市林业局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及时、适时、实时反映林业工作动态,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林业有关的政策方针情况、林业工作动态、重点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新成绩、林业舆情信息等,通过工作动态、简报、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多种信息形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为公众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全面、权威准确、方便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十堰林业网在市林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运行科学有序,积极发挥公开平台的作用,坚持电子政务和宣传教育并重,扩大了林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展示了林业的良好形象。

及时公开了《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保护动物的通告》《市林业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林业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情况表》《十堰市林业局2024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度十堰市林业局普法责任清单》《市林业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市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表》《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书公示》《十堰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戒严令》《十堰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林业工作的通知》《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等林业重点工作制度及方案,以及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问答形式发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72问与答》《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33问》政策解读、转发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等。

据统计,2024年十堰林业系统累计完成新闻信息稿件800余篇。其中被中央媒体刊发130余篇、省级媒体刊发350余篇、市级媒体刊发320余篇。其中中国绿色时报对十堰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发表相关内容,在湖北日报整版刊登文章。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林业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各局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协调日常工作。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尤其是十堰林业网的政务信息的更新,做好林业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规范正确、及时有效,积极配合市政务信息公开部门完成相关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提请市政府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相应政策解读1件;未收到行政许可办理事项,无须公开的行政许可结果;共办理了10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对外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全社会对林业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公开水平与企业群众需求还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用户体验仍有待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及时高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市林业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市林业局共收到市政府交办的人大建议7件(0件主办、7件会办),政协提案6件(0件主办、6件会办)。在市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的具体指导下,目前所有涉林建议提案均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答复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到 100%。同时,按政务公开要求,已及时在市政府和林业网站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市林业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持续推进监管执法依法公开,公示了《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保护动物的通告》,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所有行政执法数据均依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对象、抽查结果等信息均全面公开。此外,还及时公开了全省重点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视频调度会、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等重要会议情况。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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