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190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16:34:14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文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十堰市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精神,编制发布十堰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局机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平台栏目设置,主动更新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优化统计系统门户网站。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设置了“十堰亲清在线平台”、十堰要闻、工作动态、建议提案办理等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局党组多次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局政务公开网络工作专项经费,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参谋服务作用。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在主动公开过程中依法依规服务社会大众。及时更新发布机构领导、联系方式、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等信息,公开《十堰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十堰市统计局机关2024年年度决算说明》《十堰市统计局2024年工作要点》等,局办及综合科设专人及时回复网上问政留言,严格按照答复书要求反馈问题,取得积极的社会反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年初对各科室全年信息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各科室信息量以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为主,兼顾其他渠道信息。加强和规范统计信息的审核和报送,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对公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坚决杜绝信息报送工作中的随意性、不规范性。制定《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24年十堰市统计局公文处理工作办法》《2024年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发布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信息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指导统计部门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走向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了更好地向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十堰市统计局优化政务服务模式,建立微信公众号“十堰市统计局”,以服务公众、推动统计工作发展为宗旨,持续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信息服务。坚持统计为民服务,做好统计数据咨询,促进公众了解统计、走近统计、感受统计。发布《2023年十堰统计年鉴》《十堰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十堰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800余篇,阅读量27万余人次,总用户从1500余人次扩大至2800余人次,累计转发量达到8万余人次。先后7次获得湖北统计系统微信公众号排行榜前3名,先后3次跻身全国统计系统市级微信公众号排行榜前50名。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统计信息公开平台经费保障,技术支持等相关问题,确保统计信息平台建设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机关按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十堰市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十堰调查监测分局2024年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将信息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个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责任科室每季度对全局统计分析信息上稿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对所公开信息内容建立信息审查、报送、发布机制,由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报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全局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外发布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不得上网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条,回复依申请公开4条,均2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宜。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公开栏目设置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2024年度开展了集中整改,公开平台逐步完善栏目设置,增加调整了“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的“招考录用”;“其他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的“建议提案办理”等。2024年度存在的问题: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指标中未设置“智能搜索”“查询服务”,无智能化互动交流等问题;“未以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回应承诺事项兑现情况”等问题。其原因在于:平台建设需逐步完善平台栏目设置,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保障相关工作更加规范标准。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加强政务信息指导及督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本单位未涉及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5年,市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务求实效。利用十堰市统计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动态发布统计数据,及时回应公众咨询,强化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力度。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二是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优化主动公开机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分层分级制定法定公开事项。三是明确统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缩短数据发布时间,提高数据咨询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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