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468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14:28:50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十堰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公开时效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一)全面推进主动公开

市民政局以十堰民政信息网和“十堰民政”微信公众号为公开主渠道,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民普遍关注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先后7次参加十堰广电《党风政风热线》直播节目,局领导带科室负责人现场进行问题解答、政策解读并受理群众来电。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2次,学习依申请公开办理文书模板,学习借鉴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量,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2023年,十堰市民政局未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申请公开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启用数智安全平台、十堰市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意见征集情况,公开社会组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填报、关于十堰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投诉举报等公告。一年来,市民政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规范有序,未出现内容严重错误及失泄密现象。

(四)夯实政府公开平台基础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开设“十堰民政”微信公众号,粉丝12844人。融合运用政务新媒体、报刊、电视等线上线下渠道,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市民政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共计1321条,微信发布信息144条。

明确专人做好官网、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及时保障栏目更新。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防护,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和应急演练。加强信息报送审核管理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和安全防护。

(五)强化监督保障工作

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安排专人定期开展网站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并整改。大力推进数智安全平台和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强化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全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宣传工作制度》等文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写进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加强官方新媒体日常管理的工作提示》,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落实政务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00余条,其中制定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本年度废止6件,现行有效文件2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6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9.9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十堰市民政局未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纠正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及时;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2023年度改进举措:一是以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为主渠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丰富公开形式。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督办推进。三是调整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写作小组,先后邀请市委办、市政府办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十堰日报、十堰电视台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发布信息质量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门户网站部分栏目及官网微信公众号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大信息采集、整理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通过数字化、图表、数据、图解等方式予以展现,让人民群众可读、可感、可视。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网站栏目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各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民政局共办理建议、提案22件,其中主办13件、会办9件。答复意见时,做到格式规范、内容详实。主办件办结后,将办理意见及时回复代表、委员;会办件办理意见及时回复主办单位。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结果,除2件涉及敏感信息的建议、提案主办件答复函不予公开外,其余11件主办件答复函均主动公开。市民政局被评为“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全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较好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惠企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布重大项目建设信息3条,公益事业建设23条。

十堰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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