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医保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就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面推进“五公开”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着力推进医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吕红均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碧琴和王俊、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贺兴和和熊涛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是做法成效。我局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的原则,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拟文者、科室负责人、保密工作负责人、分管领导四级审核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指导和监督,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十堰市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流程》,要求责任科室(单位)在收到申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22年我局共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并且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下,安排了专人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与回复工作。其中3件是通过现场申请,我局于2022年8月22日通过邮寄答复意见书进行回复,1件是通过电子邮箱(ybj@shiyan.gov.cn)来件,结果于2022年11月4日通过电子邮箱进行回复。4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均在有效的时间内对申请人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构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格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主抓,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局党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对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重与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沟通和配合,统筹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健全的机构网络,真正做到了机构常在、人员专职,工作长期抓、主动抓,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的良好局面。
2.构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入脑入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吕红均多次在会上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强调,力求各责任科室了解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形式,使此项工作做到入脑入心,增强了工作的自觉性。与此同时,也明确了各责任科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强化了工作措施。
3.构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办公室制定了《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指南》《十堰市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制度,使市医疗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应该公开什么,什么时候公开,以什么形式公开”等具体办法。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有章可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同时积极与市政府网站集群签了政务网站服务协议,并安排了办公室指派专人做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维护工作。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及时公开了“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和更新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了完善的政务公开平台。2022年度,我局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近400余条:其中“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新增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00余条;“十堰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官方平台新增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18条。共参与5次信访局领导接访,4次行风热线平台互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主动接受上级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主要通过自查自纠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细处。对不按照《条例》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人员,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AB角制度,保证了工作相互补位,形成了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局面。2022年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1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个,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给予回复,答复率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 年度 办理 结果 | (―)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 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二) 不予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 |||||||||
(六) 其他处 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
1.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受众面还不够大。
(2)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
2.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1)加大推广医疗保障类相关信息,扩大群众覆盖面。
(2)积极关注和转载国家和省医保局发布的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本年度
1.本年度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去年也有较大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政府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医保政策解读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
2.下年度改进措施:
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迫切的医保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积极转载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发布的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经自查,我局2022年度暂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承办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案共9件(主办5件,会办4件),其中建议共3件(主办2件,会办1件),提案共6件(主办3件,会办3件)。内容涉及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增加中医诊疗过程中辩证分析和适宜技术操作DIP分值、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稳定农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支持发展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加快我市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将结核病纳入单病种管理提高单例统筹定额额度、加快医联体信息化建设、实施传染病归口管理和集中收治,有效预防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等方面。我局秉承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按照《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要求以及“谁承办、谁答复、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将我局5件主办件办理结果在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了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积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纳入《十堰市2022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1.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紧紧围绕2022年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积极推动重要政策措施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结合医保实际,突出重点,针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认真做好调研分析,制定应对处置预案,针对打击“三假”的落实情况,及时地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同时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主动与上级部门、媒体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医保领域内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3)突出用权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依法及时更新局机关、局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机构领导、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等信息,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主动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意见建议。
2.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进一步做好医保监管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梳理十堰市医疗保障局需公开的信息,公开了《十堰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医保政策法规、医保动态等信息,进一步推进医保监管信息的公开。
(2)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曝光台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处罚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处罚)社会监督。
(3)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已按要求将办理结果公开并送达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022年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共3件(主办2件,会办1件),政协提案共6件(主办3件,会办3件)。已将我局5件主办件办理结果在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了公开。
(四)重点领域
经自查,我局2022年度暂无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