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防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284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10:22:00
发布机构
市人防办
文号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人民防空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现按照市政府办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办收到电子邮箱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作出了电子邮件回复,申请人接收后表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二是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把关发布内容,重大信息发布经分管负责人签批同意,避免出现不当言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7个一级栏目要求全面设置法定公开栏目内容栏目,除上年度原有目录的单位职责、领导信息等项目外,重点新增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信息目录;新增“营商环境”“六稳”“六保”“应急准备”等专题专栏,除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人民防空规划信息、财务预决算、行政许可信息等属于国家秘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予公开外,基本做到了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实施信息安全审查,在文件行文拟稿报批等环节,都标注“公开”与“不公开”或“部分公开”,同步审核公开事项,填写信息发布审查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查批准,由专人公开发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2022年经审核确定上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3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基本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份,其他主动公开文件信息6条,工作动态112条,通信指挥1条,训练演练4条,人防知识4条,科普宣传2条,专题专栏12条等。同时,加强网上问政、市长热线、民意直通车等市民投诉咨询的办理回复,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提升工作满意度,全年共办理回复网上问政12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6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收到电子邮箱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作出了电子邮件回复,申请人接收后表示满意。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

一是内容保障方面: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与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

二是互动交流方面:单向信息公开多,与社会公众的双向交流较少。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处理的考核和评议制度,切实提高全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府工作部门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以重大工程招投标、重大政策征求意见、重要文件解读、重大民生事件披露等方面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回应效果,回应社会关切。

(三)进一步拓宽渠道主动加强互动。在利用传统媒介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吸纳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和手段,进一步强化移动客户端应用,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亲民性。

(四)进一步加大公开事项的发布与管理。在确保保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下,尤其是做好公众关注的热点政策信息发布和解读,按照解读工作与政策文件出台同组织、同部署的要求,增强主动意识、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

(五)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作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通过民意调查、在线访谈、主题宣传等方式,增加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丰富“十堰人防”微信公众号内容形式,增强用户体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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