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以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十堰住建微信公众号为公开主渠道,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动十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2022年度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民普遍关注的市政道路建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城镇污水治理、行业管理、保障性住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疫情防控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自然人6件,法人及其他组织1件,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4件,已通过网站对外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受理的公开申请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且未收取任何费用,依法保障了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形成了“一网”(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一微”(十堰住建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平台,局网站已纳入市政府网站集群管理。按照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各栏目信息更新及时、规范、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发布了《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目录》,并督促各单位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着力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2022年经审核确定上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16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243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2个,政策解读7个,通知公告80条,城建动态149条,城市建设60条,区县扫描73条,党建工作63条,行业管理65条,媒体聚焦73条,政策法规43条,城建档案41条,专题专栏339条等。另外,通过“十堰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85条,“云上住建”(客户端)发布各类信息81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宣传报道稿件179篇,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基本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通过依申请信息公开专用邮箱在线提交4件,快递邮寄3件;申请人为社会自然人6件,法人及其他组织1件。经查,对收到的7件依申请公开信息,都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作出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1件,已通过网站对外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4件,不予公开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住建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系统各部门、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策解读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以文字的方式,没有采取图解等其他方式进行解读。
2.本年度改进情况。一是利用周四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解读,进一步增强了系统各部门和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提高了主动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完善了《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规范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工作,对收到的7件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正式书面回复意见;三是政策解读的方式更加灵活,2022年通过媒体解读、答记者问、动漫解读等方式,对《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十堰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让解读更加通俗易懂。
3.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局网站按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比较完善,但网站首页展示的工作动态栏目较多,对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内容展示较少;二是存在个别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4.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的规范和要求,对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一次改版,在网站首页突出显示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精简工作动态栏目;二是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网站栏目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各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本单位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市住建局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办结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并按要求对办理答复及办理结果信息进行了公开。市住建局被评为政协十堰市六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对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条进行认真落实,做到了应该公开的工作全部上网公开。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了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保障性住房等栏目,主动及时发布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135条。
(注: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