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根据调整完善后的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印发《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政务公开责任。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切实做好信息审查工作,定期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除做好机构概况、财政预决算信息等《条例》要求的常规性主动公开内容外,我局立足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主动优化局政务网站布局,围绕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重点财政事项做好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丰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中央直达资金“一竿子到底”,直达县市基层、直达民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财政工作。我局及时开辟专栏,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已下达的资金尽快发挥惠企利民作用,充分满足社会各界的知晓需求,有力打通直达资金服务基层“最后一米”。二是积极公开惠企政策。中央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我局积极公开助企纾困、稳岗就业创业等的配套政策,并在局网站上进行了跟进补充完善,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惠企利民。三是剔除不符合工作实际的项目。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对于我局已不存在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删除,避免造成社会误解。对涉密内容较多的“政府债务”信息,进行删除,避免造成泄密风险。四是加强互动,积极应对。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平台,积极为群众解疑释惑。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市财政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均及时有效对申请人作出了答复。
(四)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督导,及时将督导结果报局机关纪委,对政务公开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时的单位(科室)进行通报,并在年底评优评先考核中进行应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本级财政起草制发规范性文件2份,对以前年度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审核甄别后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已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上网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6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市财政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均及时有效对申请人作出了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1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信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我局通过组织日常学习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理论知识的学习;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财政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先彰优的重要依据,倒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主动作为。
对于目前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我局将在2023年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将每项公开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科室,压实公开责任。完善常态化督导提醒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收取过任何信息处理费。
2022年,我局全年共承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5件,所有建议、提案办结率、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及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