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677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10日 10:58:03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十堰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在十堰市政府网站(www.shiy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十堰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8418617,传真:0719-81168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十堰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本年度公开政务信息12885条,其中市政府规章4部;政策解读81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举行新闻发布会18场,在线访谈13期;主动公开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十堰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政府定价涉企收费标准清单。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4件,其中自然人193件,法人及其他组织11件;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154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等其他情况46件。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8件。开展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评2次,收集整理依申请公开工作难点问题,指导有关地方和部门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十堰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等信息30条,做好全市各地各部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专题发布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乡村振兴、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工作举措。建设政策问答平台,集中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的税收、养老、教育等方面问题119个。组织编制发布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督促依据目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导各县市区及市政府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补充完善各栏目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公开政府信息,加大对乡镇(街道)及县级部门抽查力度,着力解决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栏目设置不规范、不标准、内容缺失的情况。

(五)抓好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开展培训,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集中培训1次,外出考察学习1次,邀请专家赴各县市区,现场交流、指导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以评促优,制定年度考评方案,对各县市区及市政府部门进行实地及网上测评,结果纳入市综合目标考核。三是压实责任,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出台政策文件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社会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问卷调查,接受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全市

市本级

规章

本年制发件数

0

0

本年废止件数

0

0

现行有效件数

4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年制发件数

44

12

本年废止件数

206

48

现行有效件数

757

284

第二十条  第(五)项



全市

市本级

行政许可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1602278

130331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全市

市本级

行政处罚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574037

419317

行政强制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11322

6285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全市

市本级

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53075.94

19694.2

(本表为汇总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生成)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自然人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数据统计层级

全市

市本级

全市

市本级

全市

市本级

全市

市本级

全市

市本级

全市

市本级

全市

市本级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3

82

4

2

4

0

1

1

1

0

1

1

204

8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5

53

3

1

3

0

0

0

1

0

1

1

153

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17

1

1

0

0

0

0

0

0

0

0

27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7

7

0

0

0

0

0

0

0

0

0

0

7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0

0

0

0

0

0

2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3.其他

4

3

0

0

0

0

0

0

0

0

0

0

4

3

(七)总计

190

83

4

2

4

0

0

0

1

0

1

1

200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1

1

0

0

0

0

5

1

(本表为汇总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生成)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数据统计层级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市本级

2

1

0

0

3

2

0

1

0

3

0

0

0

0

0

全市

2

2

2

0

6

3

0

5

0

8

0

0

0

0

0

(本表为汇总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生成)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于重大决策预公开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各县市区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制定发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做好意见征集、反馈、采纳情况公开工作。二是对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不到位的问题,在重大建设项目栏目,全生命周期集中公开项目清单、审批、核准、招标投标、建设进展、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有关信息方便公众查看。三是对部分栏目内容不全问题,清单式反馈各地各部门问题,逐一核查整改,全面上线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日常工作落实不及时,部分乡镇(街道)及县级部门年报未在1月31日前发布,政府文件成文时间与网上发布时间间隔超过20个工作日,答复依申请公开超过法定20个工作日等问题突出。二是政策解读有待深化。政策解读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没有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要求,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三是依申请公开不够规范。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评中,未在法定期限内回复或未回复情况较为突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存在未出具正式答复书,答复书未加盖公章,答复书中救济渠道不明确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各地各部门编制发布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督促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二是督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监督机制,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发布。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较好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公开市级建议提案办理答复352件。全市各行政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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