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上级各项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市将20个乡镇和27个市直单位纳入政务公开体系,统一制作网页,统一公开标准,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500余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全面推进“两化”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了《丹江口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及市直有关单位对照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指引,梳理公开事项,严格界定公开范围,编制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二是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直有关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2件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对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2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在做好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加大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公共资源配置、稳岗就业、教育、养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共主动公开相关信息6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市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紧抓依申请办理质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确保答复及时。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转发《省政务管理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格式。将省级制定的共计答复种类2种,26个答复格式文书模板提供给各乡镇和市直部门,为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提供参考。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9件,所有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以申请人指定方式答复。其中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60件,占87%;所申请公开信息本机关不掌握的6件,占8.7 %;所申请公开信息其他处理的3件,占4.3%。未收任何信息处理费,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监测检查机制。采取十堰市政府网站系统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紧盯栏目更新不及时、更新内容不规范和错敏词汇等问题。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建设,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上网,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优化栏目结构,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企业群众关心栏目的内容发布质效;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新增了六稳六保、公共卫生知识、疫情防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等4个专题专栏。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了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并进行集中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丹江口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了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成立了内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联络人,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不断推进新《条例》贯彻落实。二是围绕重点工作,纳入综合考核目标。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印发《丹江口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2021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各考核单位公开任务。草拟了《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启动完成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评工作。三是组织培训学习,促进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召开政府信息工作培训会,组织学习新《条例》,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人才队伍的敏锐性和专业性,促进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断提高及主动公开意识的不断增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7 | 13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08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71 | ||
行政强制 | 7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81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9 | 0 | 0 | 0 | 0 | 0 | 6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0 | 0 | 0 | 0 | 0 | 0 | 6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69 | 0 | 0 | 0 | 0 | 0 | 6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的在问题
一是少数乡镇、部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均衡。
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具体办事人员存在流动性大、业务交接不衔接等问题。
三是部分单位存在一些应公开的信息内容未公开或者未全面公开,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公开不及时,内容要素不全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邀请第三方专业人员、专家授课等,对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同时强化点对点指导等形式,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夯实能力基础,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二是定岗定责,健全政务公开组织建设。进一步确定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确定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股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因人员调动出现空白;各单位要对内部股室应承担的政务公开责任进行划分,捋顺内部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高效有序运转。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三是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9件,均未收取申请人信息处理费。
二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建议90件,市政协交办的委员提案80件。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拓宽工作思路、落实工作部署,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提案所提出的具体问题,解决了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征求会办单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由各主办单位决定报经市政府同意,人大建议44件和政协提案29件办理结果已在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栏目中进行了公开。
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大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就业、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满足了公众需求。推进热点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公众需求和关注热点,进一步公开教育、卫生健康、食品药品抽检情况、产品质量等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并在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了全市相关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设置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知识、六稳六保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