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房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angx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向房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325088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房县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紧紧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77条,受理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6件,均按时办理回复。无因依申请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 加强用权公开。更新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县各乡镇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在县政府本级及各单位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后的栏目设置情况,集中公开展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更加方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
2.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工作。(1)落实“六稳”“六保”信息发布。县本级门户网站建设“六稳”“六保”专栏,及时发布“六稳”“六保”相关信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与解读。重点加强规划计划、乡村振兴、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同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38号)文件要求,继续执行《关于做好全县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房政办函〔2020〕29号)文件,按照“三同步”(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年度工作报告等进行了规范解读。(3)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同时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4)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卫健部门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1. 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县机构改革部署,及时调整了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房县行政审批局,成立了相应的政务公开股,明确了分管领导1名,具体工作人员3名。19个乡镇(不含回龙乡)和33个政府责任部门,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信息员,负责日常工作。
2. 细化工作责任。政府网站由县政府办主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督办检查。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乡镇和政府部门,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再次修订并完善《房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房县政府网站对外发布,三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网上问政留言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理、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严格规范答复形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积极化解矛盾。
3.抓实日常工作。年初制定了《房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和《房县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目标和要求。采取日常监测检查和集中培训相结合,今年5月24日,组织召开了全县2021年政务公开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推进会,谋划部署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10月份22日,组织开展了全县政府网专题业务培训,限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 优化设置栏目。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使政府网站成为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房县政府网站依托十堰市政府网提供技术支撑,有新闻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互动、办事服务、走进房县、部门乡镇等六大板块,根据湖北省《全省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参考》,结合我县实际,于2021年10月在市政府网的指导下,对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页面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目前,房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页面共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依申请公开、地方部门平台链接这7个一级目录;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设置了规划信息、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等19个二级目录,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信息等栏目开设了扶贫、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等53个三级目录,在应急管理、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等栏目又开设了应急预案、预警公告、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产品质量监督、市场综合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32个四级目录。这些栏目基本涵盖了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结合我县政府部门设置情况,从方便公民、企业办事角度出发,反复优化后设置的。在升级后的房县政府网站上,可以了解房县概况,查阅县政府文件,下载有关表格、申请网上办事,浏览房县新闻,可以进入公众互动平台进行咨询、投诉、留言发表建议。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各部门的建网用网管理的积极性,我们还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设置了多级管理权限,可以容纳更多的信息,方便各部门进入所管辖的栏目内随时随地,自行审核发布本部门信息,操作和管理更为便捷。
2. 规范平台管理。目前,网站地方部门平台链接为19个乡镇和33个县直部门开设了地方部门平台链接,网页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动态、通知公告、部门(乡镇)概况、领导之窗、政府工作机构、规划信息、政府信息、政府督查、审计报告等栏目。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页面,逐步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让党和国家的政策决策看得见、摸得着,增进公众的认同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加强互动回应公众关切
2021年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建议网上问政1120件,办结1120件,办结率100%。我们对公众的留言投诉和建议高度重视,简单事及时交办解决,疑难事和部门乡镇沟通协商解决,有好建议及时吸纳,做到了有问必复,有贴必回,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平台解民忧的温暖,让公众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房县“网上问政”架起干群连心桥,房县通过“网上问政”为民办实事600余件等信息在湖北日报、十堰日报等省、市媒体采用。
(五)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
对县内各乡镇、各部门开设的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以及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梳理备案,通过一周一普查监测,即时通报提醒的办法确保规范运行,今年,共对7个无力保障的新媒体进行了关停、整合。目前,合格的31个政务新媒体均运行良好。
(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5月底,在政务服务大厅新建设房县首个政务公开专区投入使用,添置政务公开类书刊100余册。专区分为政务信息公开区、政策文件区、政务指南区、政务服务休闲区四个区域,以“小切口”形式推进政务“全景式”公开,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安徽省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做好专区配套建设,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定期补充更新政府公报、政策汇编、公示公告等资料,现场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咨询答复服务,为体验政务公开的群众提供针对性帮助。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发布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征地拆迁等各类有效政府信息10089条,比去年同期增长15%,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大的提升。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641条,政策文件和解读232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139条,部门和乡镇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专项资金信息275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102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各类公益事业建设信息67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5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46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0395 | ||
行政强制 | 377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93.29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县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办结6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1 | 0 | 1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1 | 0 | 1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1 | 1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房县认真贯彻落实年度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作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对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不规范,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二是基层队伍不健全,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信息发布员队伍不稳定,人员更换频繁,整体业务水平不高,难以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三是政务公开缺乏深度,部分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大多是转载上级政策、文件,本级行政机关的决策情况、执行情况、监管情况、服务情况和执行结果等信息较少;四是制约机制缺失。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底目标考核中分值比重过低,问责力度不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邀请上级领导、有关专家授课,组织开展全县性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县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及测评考核等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加强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沟通,增强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基层一线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持续开展基层“两化”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时间节点,完成“两化”工作各阶段任务,将信息规范发布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
三是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实现与上级政府网站的互联互通,按时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信息发布,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持续加强和落实领导责任机制、通报督查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制定考核细则,提高评分占比,持续进行周督办、月抽检、季度通报、年考核制度。保证整改效果,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房县按照《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特殊事项需要报告。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