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674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4日 09:35:40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文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国务院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公安政务公开作为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促进公安政务服务的一个重要工作抓手,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称“五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公安、便民公安、满意公安,有力促进了公安机关管理服务提质增效,提升了公安公信力,密切了警民关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常态化公开,警务知情更广泛。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市局警令部、政治部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警务要闻、法制宣传、通知公告、预决算报告等公安政务信息1200余条,不断扩展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面。市局领导通过《智慧十堰》《党风政风热线》等栏目线上宣传市公安局便民利企措施,现场解答群众疑惑。二是积极回应群众。通过“两网三线”(市政府网“网上问政”、网上“民意直通车”、党风政风热线、市长热线、12389举报投诉专线)搭建警民互动平台,促进公众对警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共接收群众咨询、建议、投诉等事项6850件(条),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参与下,全部及时受理回复。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敏感点,采取传统公开与媒体公开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公开渠道,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借力官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每日发布反诈宣传、警察故事、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等信息。今年以来,通过“平安十堰”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平台发布应急管理、警情通报、预警防范等各类信息8613条(其中微博7350条、微信893条、抖音快手370条)。

(二)全程化公开,办事流程更透明。一是执法透明。全市公安机关各级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执法权责、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执法监督“四公开”原则,采取传统、现代,网上、网下等形式向报案人、受害人、嫌疑人及其家属等公开案件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执法回告率达到100%。二是收费透明。出入境管理支队及一线派出所均在办证大厅醒目位置公布行政性收费标准,并与市财政网联网,将行政性收费直接入库到市财政网,不收取办证人员现金。交管局实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科收费,考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缴费系统,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即可实现分科缴费,收费更加规范。三是监督透明。制定出台《十堰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按照《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7项,录入检查对象2029个,按照人员编制和工作岗位情况,录入执法人员库41人。组织治安、网安、禁毒等警种,分22次随机抽取检查83家单位,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进行公布。治安支队牵头组织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7次,配合其他单位参与联合检查10次,检查单位65家,检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共录入监管事项33项,达到100%全覆盖率;注册执法人员215个,录入业务数据59300余条。

(三)规范化公开,便民利企更高效。一是出台2021年“惠民便企十件实事”。为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市公安局于年初出台2021年“惠民便企十件实事”,主要包括设立宣教中心、预约上门办证、“114电话挪车”服务、防诈短信提醒等实事,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列出时间表、确定路线图,确保实事落实处。 目前,9件已落实到位,网上公安局建设正在加紧推进中。二是提升户籍管理质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放开城镇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推行“零门槛”落户城镇,为人才落户十堰、农村人口转移城镇提供最大便利。在茅箭区公安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打造“365天不打烊”户籍窗口,推行户籍室365天开门办公,此模式在全市城关派出所推广,方便群众假期办理户籍业务,做到服务不缺位。对行动不便特殊人员,开展办证预约上门服务,为年老体弱卧床不起、身体残疾(患病)行动不便等特殊人员上门办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业务。今年全市户籍窗口共上门服务582次,其中上门办证189次,上门送证(簿)154次,上门办理入户154次,上门提供户籍政策宣传等服务85次。三是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网发“一网通办”工作情况通报,全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组织市局相关9个警种对湖北政务服务网上74项市级公安政务服务事项(62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6项公共服务、1项其他权力)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进行动态调整和运维,及时公开通过省建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和落实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对21类高频电子证照电子样本进行“免提交”“硬减”,回应群众关心关切,提升办事便捷度。对新增、取消、承接的许可事项及时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市局门户网站、公安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公示栏等向社会同源发布公开,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按照湖北政务服务网“四个清单”管理机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中介整治”“清理设置门槛”“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整顿”“纪律作风整训”“行政许可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自觉将实施行政许可每一个环节予以公开,方便群众业务查询、工作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95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7971

行政强制

62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49.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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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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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因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在不断建设完善中,在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公开形式等方面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整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宣传公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窗口”,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定期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切实做到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重点,在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努力回应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统一部署要求,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前20天办结1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3件政协委员提案,实现了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四个100%的工作目标,办理情况全部主动公开,赢得了代表委员认可满意。

(注: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十堰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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