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作为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有力推进了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根据调整完善后的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印发《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政务公开责任。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除做好机构情况、财政预决算信息等《条例》要求的常规性主动公开内容外,我局立足部门职责,主动围绕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重点财政事项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开辟“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为有效应对宏观经济下行、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2020年6月以来,中央建立了资金直达县市基层的特殊转移机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减收,增加了地方可用财力。按照要求,中央直达资金“一竿子到底”,直达县市基层、直达民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财政工作。我局及时开辟专栏,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已下达的资金尽快发挥惠企利民作用,充分满足社会各界的知晓需求,有力打通直达资金服务基层“最后一米”。二是增加“政府基金信息”、“投资评审信息”等栏目。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投资评审工作是提升地方政府投资质效的有效手段,两项工作均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我局根据这一情况及时在局网站上进行了补充完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市财政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均及时有效对申请人作出了答复,对于其中涉及地方隐性债务事项的一件,由于涉及工作秘密,也及时与申请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
(四)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督导,及时将督导结果报局机关纪委,对政务公开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时的单位(科室)进行通报,并在年底评优评先考核中进行应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本级财政起草制发规范性文件2份,对以前年度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审核甄别后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已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上网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2021年,行政确认1件、行政检查22件、行政处罚1件(没收违法所得6万元),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4 | 6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市财政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均及时有效对申请人作出了答复,对于其中涉及地方隐性债务事项的一件,由于涉及工作秘密,也及时与申请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1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信息更新速度和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我局通过组织日常培训,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并在系统内部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了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财政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先彰优的重要依据,倒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主动作为。
对于目前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我局将在2022年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将每项公开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科室,压实公开责任。完善常态化督导提醒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收取过任何信息处理费。
2021年,我局全年共承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8件,所有建议、提案办结率、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及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