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672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7日 11:10:59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作为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有力推进了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根据调整完善后的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印发《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政务公开责任。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除做好机构情况、财政预决算信息等《条例》要求的常规性主动公开内容外,我局立足部门职责,主动围绕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重点财政事项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开辟“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为有效应对宏观经济下行、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2020年6月以来,中央建立了资金直达县市基层的特殊转移机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减收,增加了地方可用财力。按照要求,中央直达资金“一竿子到底”,直达县市基层、直达民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财政工作。我局及时开辟专栏,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已下达的资金尽快发挥惠企利民作用,充分满足社会各界的知晓需求,有力打通直达资金服务基层“最后一米”。二是增加“政府基金信息”、“投资评审信息”等栏目。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投资评审工作是提升地方政府投资质效的有效手段,两项工作均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我局根据这一情况及时在局网站上进行了补充完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市财政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均及时有效对申请人作出了答复,对于其中涉及地方隐性债务事项的一件,由于涉及工作秘密,也及时与申请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

(四)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督导,及时将督导结果报局机关纪委,对政务公开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时的单位(科室)进行通报,并在年底评优评先考核中进行应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本级财政起草制发规范性文件2份,对以前年度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审核甄别后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已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上网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2021年,行政确认1件、行政检查22件、行政处罚1件(没收违法所得6万元),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市财政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均及时有效对申请人作出了答复,对于其中涉及地方隐性债务事项的一件,由于涉及工作秘密,也及时与申请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1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信息更新速度和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我局通过组织日常培训,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并在系统内部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了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财政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先彰优的重要依据,倒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主动作为。

对于目前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我局将在2022年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将每项公开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科室,压实公开责任。完善常态化督导提醒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收取过任何信息处理费。

2021年,我局全年共承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8件,所有建议、提案办结率、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及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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