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城管执法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以“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官网和“十堰城管”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信息发布主要渠道,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务信息,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信息等机构信息;城市管理计划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财政预算、法律法规、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信息等重要信息以及城市管理重要工作推进情况等工作信息;全年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下400余条(次),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回复2件;政府分散采购项目37个,采购总金额1687.17万元;强化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保证了平台运行平稳和门户网站运行安全,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累计现行有效9件;行政处罚本年处理决定17件,行政强制本年处理决定2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都已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处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诉讼案件,为天津路泰山绿谷建设项目业主起诉我委未对该项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经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够健全,未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全面;政策解读形式不多样;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公开粗略。目前以上问题已整改到位。
2022年,将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对照十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和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信息联络员队伍,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围绕城管工作重点和民生关注热点,高质高效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畅通诉求渠道,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严把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
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熟悉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高政务信息采集编辑能力、舆情回应能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扎实做好议提案办理。今年市城管执法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6件(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44件)。其中主办件26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会办件30件(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23件)。截至5月底,30件会办件全部办结并将会办意见提交给主办单位和市政府督查室。8月31日前,26件主办件全部办结,其中9件主办件所提问题已经落实解决(标“A”)、13件主办件所提问题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解决(标“B”)、4件主办件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并作了解释说明(标“C”),所有主办件均可公开。建议提案的办结率、答复率以及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 100%。
(三)配合做好专项审计。2021年共接受市审计局专项审计2次:十堰市审计局关于市本级公共停车和国有城市道路停车经营管理单位经营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和“613”事故相关处理费用审计。
(四)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要点》要求,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城市管理考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财政信息、水质监测结果、行政处罚、垃圾分类、政府采购、政务督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气暖保供、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信息。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