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卫健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4:25:50
来源
市卫健委

2020年度,市卫生健康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任务,突出疫情防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等重点工作,着重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适时、准确公开。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市卫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等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努力发挥政府信息作用,助力推进十堰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委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委办、宣传科由专人进行宣传、专人进行技术维护、及时公开信息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二是落实政务信息责任。坚持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责任问责制,对重要政务信息公开没能及时公开的造成影响的将按要求追究责任。

(二)规范程序,多形式公开政务内容

突出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2020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公开渠道有:日常的政务信息通过网上公开;重大卫生健康政务信息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时效性强政务信息;利用机关宣传栏等公布相关规定、工作流程和告示。

(三)突出重点,及时主动公开

一是通过新闻发言人公开卫生健康重大信息。突出疫情防控,参与十堰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8次,让广大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疫情防控动态和信息。二是紧盯政策焦点解读重要政务信息。及时转发国家、省有关卫生健康政策文件,提高政策知晓率。2020年,委主要领导带头宣讲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政策知识的解读,特别是民法典出台后邀请专家到委机关进行宣讲。三是强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管力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认真开展年度双随机抽查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监管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四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2019年度部门决算,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新制作数量、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量均为0。2020年,我委行政许可处理决定492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处理决定26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236条(其中一般程序117件,要求公开;简易程序119件,不要求公开),行政强制处理决定0条;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均为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8

8

8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8

0

4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199

2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152

0

236(其中一般程序117件,公开;简易程序119件不要求公开)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1

1063884.28 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卫健委未收到相关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市卫健委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程序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强,有时存延迟推后的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重点在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二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按照首问负责制原则,对政务信息出现差错的首办同志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三是强化优化调整,及时优化门户网站的栏目内容设置一切以方便群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为重点,及时调整政务公开栏目的设置,方便广大群众易搜索和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共收到市政府交办落实的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其中主办件4件,办结4件,代表满意率100%,会办件8件,办结8件;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12件,其中主办5件,办结5件,委员满意率100%,会办7件,办结7件;收到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为会办建议,已办结3件。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达到了四个“100%”,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参与率100%、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率100%、按期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编辑:孙相茹

责编: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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