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提高制度覆盖率、提高资金使用率、提高政策知晓率”工作主线,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公积金政策宣传相结合,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为主要渠道,宣传公积金政策,向群众公开公积金单位职能情况、各分支机构机构办公地址、公积金业务指南等信息,不断提升了全系统信息公开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0年,中心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细则》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以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事项办理为重点,以官网、官微、报纸为主要渠道,宣传各类公积金政策,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规划计划及财政资金,推进政务事项网上公开、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不断创新发展方式,扎实开展5月“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进楼盘、入企业宣讲公积金政策,提高了政策知晓率;联合电视台制作了“公积金政策宣传”短片,每天在黄金时间滚动播放,营造了宣传浓厚氛围。在《十堰日报》《十堰晚报》开辟公积金专栏,发布工作信息20余篇。12329热线充分发挥宣传政策、疑问解答作用,截止12月,12329热线接听群众咨询各类公积金业务电话23861余次,网上回复总计2104条,及时解答了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关于公积金缴纳、贷款、提取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办结率为100%。
(二)拓宽公积金政策宣传途径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作为中心唯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今年来,中心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过开辟“通知公告栏”,及时发布公积金业务指南和工作动态信息,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我市信息的权威渠道,今年公发布工作信息动态280篇,通知公告36篇,有效宣传了公积金各类政策法规。中心加强网站平台管理,今年投入资金1万元用于政务网改版,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办事群众获取利用。进一步优化栏目页面设置,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避免中心门户网因信息量大而杂乱无章。
(三)及时发布公积金政策调整公告
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率先在全省下发了助企纾困相关文件,及时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自3月1日起,全市中小微企业可连续6个月按3%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截止12月底,全市共办理缓缴企业29家,人数1394人,金额243万元;办理降比企业44家,人数3658人,金额574.46万元。今年中心取消了我市房地产企业缴纳贷款保证金,截止12月,共向全市84家房地产企业退付保证金1.29亿元,切实为房地产企业松绑减负。复工之后,中心全力做好困难企业跟踪服务,当好公积金“店小二”,支持困难企业复工复产、提振信心,截至目前,申请缓缴公积金企业已恢复正常缴存20家,人数1072人,已补缴公积金183万元,申请降比的企业已全部恢复,有效做好了“六稳”工作,落实了“六保”任务。中心扎实推进公积金数据“一网通办”,不断加快数据共建共享,在做到安全保密的前提条件下,中心目前已完成公积金数据迁移工作,为实现我市多部门数据共享奠定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20年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中心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真实情况,发现总结先进典型,指导基层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