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6十堰城区黄连垭至艳湖段新建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保护部2018年第4号令)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G316十堰城区黄连垭至艳湖段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茅箭区与丹江口市交界附近的黄连垭,路线经林安物流园、江家山、余家湾、柯家垭子至路线终点战马沟,路线全长约8.8公里。项目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5.5m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十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719-8470036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北路60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国和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工 联系电话:027-87888075
电子邮件:3457841787@qq.com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国雄楚广场A3座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填写公众意见表,以传真或邮件形式提交给评价单位
②电话、传真方式:027-87888075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点击本文附件下载或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