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2024年第3期)

索引号
011081192/2024-2060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11:04:04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文号
十建安审示[2024]3号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我局组织专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第3期)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发现,部分企业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述意见(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原申报系统即可,不再报送书面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异议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十堰市住建局安全监管科。

市住建局安全监管科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A栋(京东路口)政务服务中心2002室,邮编:442000,电话:0719-8672376。

附件:十堰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审查意见表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十堰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表(新申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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