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7525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29日 10:11:04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号

  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2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洪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市本级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及债券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后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及地方财政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

  (一)政府债务发行和使用管理有关要求

  为做好2018年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27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要求:

  1、妥善安排债务资金用途。新增债务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重点用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精准脱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提升等重点领域以及“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2、加快制定债务安排方案。要求财政部门收到下达的债务限额后,尽快编制调整预算方案,依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3、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继续推进发行土地储备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从今年开始发行棚户区改造等专项债券。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鼓励地方创新和丰富债券品种,优先在重大区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公立高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探索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

  (二)地方财政收入管理有关要求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收入预算管理,科学组织收入,今年3月,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财预〔2018〕31号),明确提出:

  1、严格预算收入分类核算。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分类核算预算收入,严禁将不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范围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严禁将公办学校收取的教育收费、公立医院收取的医疗服务收入等事业收入列入政府预算收入。

  2、依法依规调整财政收入预算。预算执行中,地方财政因收入减少需要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当根据预算法规定和实际情况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在编制2018年年初预算时,按照财政部原有规定,市本级将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入列入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落实财政部严格预算收入分类核算的要求,需将以上两项收支从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为事业收支和经营收支。

  二、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27号)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通过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按照相关因素综合测算,省财政厅分三批次下达我市本级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额度共计1910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5650万元,专项债券135398万元。

  (一)一般债券安排情况

  一是转贷两区一般债券3000万元,其中:武当山2000万元,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1000万元。

  二是铁路建设项目27780万元。全部用于汉十高铁项目建设。

  三是生态修复和生活污水处理项目1367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水质净化、生态治理等项目。其中:神定河污水处理厂主河道水质净化项目5735万元,泗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项目4000万元,发展大道绿化项目1300万元,北京路综合改造项目2635万元。

  四是学校建设项目6000万元,主要用于车城高中、柳林中学整体迁建,以及市一中学生宿舍改造等项目建设。

  五是医院综合建设项目5200万元,其中:市妇幼保健院4000万元,市中医院1200万元。

  (二)专项债券安排情况

  一是土地储备项目40000万元。用于国土部门土地收储方面的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建设等支出。

  二是棚户区改造项目45000万元。用于上湾、双欧、四堰、四四厂四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

  三是其他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50398万元。用于十堰火车站北站站房、公交换乘中心、停车场、广场等项目建设。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755783万元调整为791317万元,调增35534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17116万元,具体是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入调整为事业收入后,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调减1711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增52650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755783万元调整为791317万元,调增35534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17116万元,具体是教育支出调减164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调减7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调增52650万元。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相抵,预算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90086万元调整为325484万元,调增135398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调增135398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90086万元调整为325484万元,调增135398万元,调增的主要项目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35398万元。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审议。

   

    附件:2018年调整预算情况表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