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精神,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同时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中、高级)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的企业职工,可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本月十堰市本级共有199人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9-8119663
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十堰市本级2024年5月份技能提升补贴申报人员一览表(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