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为全面排查2023年我市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隐患,市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和糕点共1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批次,无不合格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