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6期)

索引号
000014349/2023-28503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16日 10:58:27
发布机构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组织抽检了二十类食品共11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保健食品2批次、酒类12批次、餐饮食品9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蛋制品3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2批次、粮食加工类12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10批次、饮料1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1、湖北东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新菜籽油、郧福菜籽油,酸价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十堰市郧阳区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郧阳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

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合格)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附件: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合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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