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172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10日 09:10:57
发布机构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文号

根据《湖北省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修订)》,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3年5月现场抽查发现,郧阳区红桥移民小区、堰河村、挖断岗村、辽瓦村小沟安置点、辽瓦村桥头、辽瓦村福利院、柳陂镇梯子沟村、五峰乡安城沟村、杨溪铺镇清凉寺回族湾、杨溪铺镇罗沟村和郧西县城关镇红庙村等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污水未进处理设施、溢流或直排等不正常运行问题。在红桥移民小区、挖断岗村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取样监测显示,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最高分别为204毫克/升、29毫克/升,超出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4倍、2.6倍。

二、整改目标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持续开展非正常运行设施排查整改,加快提升设施运行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郧阳区、郧西县对11处问题逐个赴现场核实,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分类确定整改措施。对于需报停的设施,经评估后迅速按要求履行报停手续,于4月底前完成报停销号。对于设施主体渗漏、破损等终端设备运行故障问题,于5月底前完成检修。对于管网破损、污水未接入设施等污水收集问题,于6月底前全面修复贯通,确保污水应接尽接、应治尽治。对于需移位重建的设施,经方案论证确定后立即动工重建,于6月底前建成设施主体,7月底前完成调试并投入使用。8月底前,对整改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前端管网畅通、污水收集到位、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同时,督促郧阳区郧西县落实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前端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强化设施和管网的巡检维护,加强资金保障,推进设施长效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

(二)系统施策,全面整改。各县(市、区)全面实施《十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对全域设施进行摸排,以县为单位完善设施“身份证”编码制度,建立设施基础信息台账,并根据新改扩建和报停退出情况动态更新。督促县(市、区)加大投入力度,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修复和运维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推行系统化、专业化、智能化运维管护。对全市设施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县级日常巡查、市级考核抽查、定期水质监测等手段持续排查非正常运行设施,建立并动态更新设施整改台账,实施分类整改。每季度组织对设施运行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聚焦问题,立行立改

1.郧阳区城关镇堰河村大堰中学设施整改情况

对设施前端管网进行排查,将附近居民的生活污水接入设施。现设施已正常运行,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郧阳区五峰乡安城沟村3组设施整改情况

对设施前端管网进行排查,将附近居民的生活污水接入设施。现设施已正常运行,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郧阳区杨溪铺镇罗沟村福利院设施整改情况

对该设施前端检查井、主管网、支管网、化粪池等进行全链条排查及修复,使附近居民生活污水进入设施。现污水已正常进入,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4.郧阳区柳陂镇辽瓦桥头设施整改情况

设施被水毁已拆除并作报停处理,在此处地势最低处修建大化粪池,将附近住户污水接入进行资源化还田利用。同时,乡镇加强巡检,确保化粪池不溢流。

5.郧阳区柳陂镇梯子沟村设施整改情况

该处仅1户人家且常年不在家,设施内无污水,已作报停处理。将原湿地调节池进行扩建,收纳此户污水。

6.郧阳区柳陂镇挖断岗村设施整改情况

原设施运行不稳定已拆除,原址新建30t/d AO+人工湿地设施。目前设施正常运行,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7.郧阳区杨溪铺镇清凉寺回族湾设施整改情况

对杨溪铺镇回族湾原有的AOBR设施进行拆除,在回族湾广场对面征地0.5亩,新建30t/d AO+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目前设施正常运行,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8.郧阳区柳陂镇辽瓦村小沟安置点设施整改情况

拆除原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在此处新建30t/d AO+人工湿地设施。目前设施正常运行,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9.郧阳区城关镇红桥移民小区设施整改情况

拆除原有的两座污水处理设施,在红桥村与方特园交接点新建30t/d污水处理设施,并新建相应的污水收集管网。目前设施正常运行,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10.郧阳区柳陂镇辽瓦村福利院设施整改情况

拆除原有的两座污水处理设施,新建60t/d AO+人工湿地设施,并新建相应的污水收集管网,将福利院和周边居民污水接入。目前设施正常运行,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11、郧西县城关镇红庙村设施整改情况

组织专班对城关镇红庙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复,将农户的溢流管口及时接入农治设施,新建检查井两座,对沟渠进行了清淤。目前设施正常运行,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举一反三,常态长效

1、加强协调联动,系统推进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行动,成立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建设“六件事+”、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等中心工作,系统谋划、高位推动。加强工作督办调研和指导,组织专班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模式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比选,围绕工艺原理及特点、建设成本、占地面积、运维管护成本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组织业内专家讨论研判,编制《十堰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典型工艺》供各地参考。

2、举一反三排查,提升运维质效。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不同时期、不同部门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完善设施基础信息档案,形成全口径设施管理台账。及时排查设施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定期调度督办整改进展,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标。加强保障力度,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修复和运维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设施运行维护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建立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队伍、有监管、有考核的“六有”管护长效机制。

3、压实各方责任,形成长效机制。以警示片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建立县包乡、乡包村的包保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县级督促运维机构全面落实日常运维各项措施,将设施运行情况纳入对运维机构工作质量绩效考核,推动运维服务质量与运维经费拨付挂钩,确保问题发现及时、整改落实及时、设施恢复及时,持续提升设施运行水平。市级每季度对照全口径设施管理台账,组织专班赴各县(市、区)随机抽查设施运行情况,抽查结果纳入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考核。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人:贺娴,联系电话:0719-811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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